劉運喜
今年5月20日,南寧市西鄉塘區一所高校的大四女生李萍(化名),在學校教室與指導老師討論完論文修改意見后,被導師索抱并動手動腳。李萍向校方此事并要求導師認錯道歉,然而導師此后矢口否認此事。目前李萍已報警。(6月17日中國青年網)
學生李萍與導師容某討論完論文修改意見后,被導師索抱索親,動手動腳,又親又摸。事后學校將容某的行為定性為“過激擁抱行為”,作出行政記過處分決定。
這里就提出了一個問題:導師對女學生公然“索抱索親”,這是一種什么行為?是否屬于猥褻?學校提出的“過激擁抱行為”又是一種什么行為?師生關系應如何處理?
據了解,猥褻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以外的方法實施的行為。狹義的猥褻包括公開生殖器官,強制或互相自愿在對方區進行摳摸、摟抱、吸吮、舌舐等行為。猥褻行為嚴重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社會風氣。顯然,猥褻屬于犯為,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
擁抱,也稱摟抱,在屬于一種社交禮節行為,一般表示友好、熱情。在我國,因為受“男女授受不親”觀念影響,擁抱很少出現在公開的社交場合,即使同性朋友也常以握手代替擁抱。擁抱一般只限于親、夫妻(情侶)間的私密場合,主要表示親愛、甜蜜之意。
至于“過激擁抱行為”,那是該高校新創的一個詞匯,目的在于規避現行法律,打法律的“擦邊球”,為容某行為。
從報道內容看,容某對李萍強制實施的“索親索抱”行為,當屬于猥褻無疑。既辱沒,了師德規范,更了國家法律,超越了師生間應有的行為界限,依法應的鞭笞和法律的。
俗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作為教師,無論從其職業還是職責來看,都負有關愛學生的責任,怎能把伸向自己的對象,對學生動淫念,起色心,做出不雅行為?
那么,師生間(包括異性師生間)是否允許有擁抱行為?筆者認為,在一般情況下是可以的,但不是二人獨處無人監督時候,而是在的場合,其動機必須是的,不懷任何,完全是一種情感的表達,一種由衷的高興、喜悅、激動、興奮,也是師生關系和諧融洽、親如家人的具體表現。然而,近年來頻發的教師性侵女學生犯罪事件,已經使教師的師德人品降到冰點以下,不再被信任。在此情況下,教師是不宜主動擁抱學生的,更不能向學生“索抱索親”,否則就是猥褻、、犯罪。
師生間“索抱索親”行為的發生,提醒我們:教育部門必須重視師德建設,加強師德教育,嚴格規范師生行為,對師德、影響惡劣的教師,必須嚴肅處理,將害群之馬清除出教師隊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學校必須對學生的校園安全負責,從制度上切實加強對學生特別是女學生人身安全的,防范性侵害行為;教師要為師之道,恪守為師之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要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不做學生的“狼師淫友”;學生也要強化意識,與老師交往時應保持一定距離,盡量不要單獨相處,以免給自己帶來。(四川新聞網太陽鳥時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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