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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個人所得稅法;綜合稅制;個稅改革;建議
一、新《個人所得稅法》的主要變化
(一)調整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的標準
新個稅對于居民認定標準由原來的一年變為183天,降低無住所個人承擔無限納稅義務的標準,擴大了納稅范圍,以此確保我國的財政收入。
(二)由“分類計征”調整為“綜合與分類計征相結合”
以往的個稅法采用分類征收制,分類計征的方式對于不同來源的稅負征收不均等,一定程度上會造成中產階層的高稅負,而少部分的富人依靠投資等方式稅務負擔較輕,甚至通過一些稅務籌劃幾乎無稅負,社會貧富差距增大,財富分配不公,資產泡沫擴大,分類征收制帶來了一系列的不好的影響。相比較而言,新個稅法提出了“綜合所得”這一概念,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稿酬所得納入綜合所得。而《個人所得稅法》中其他五項所得,即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偶然所得按照個稅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這一舉措標志著我國由“分類計征”逐步邁向“綜合與分類計征相結合”的道路。
(三)調整稅率級距和起征點
新個稅法修改了第三條,原先僅適用于工資、薪金所得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現適用于綜合所得。二者對比詳見(表1)。從表中可以看出新個稅法擴大了3%、10%、20%三檔稅率的級距,縮小了25%稅率的級距,剩余三檔稅率較高的級距保持不變。舉例來說,如果某人的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為3000元,不考慮其他因素,按照舊個稅法,他當月應當繳納195元;而按照新個稅法,當月只需繳納90元。如果某人的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為12000元,不考慮其他因素,按照舊個稅法,他當月應當繳納1995元;而按照新個稅法,當月只需繳納990元。如果某人的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為25000元,不考慮其他因素,按照舊個稅法,他當月應當繳納5245元;而按照新個稅法,當月只需繳納3590元?傮w而言,中低收入者稅負降低,中產階層稅負降低更為顯著。除此之外,起征點也由原來的3500元/月調整為60000元/年。
(四)增加專項附加扣除
新個稅法中,綜合所得除基本扣除外,還增加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通過國家稅收和個人共同分擔的方式,對個人在教育、醫療、住房、贍養老人等民生方面的支出作了適度緩解,體現了“以人為本”。
(五)實行累計預扣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繳預扣個人所得稅款,具體公式如下: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六)增加納稅調整措施
新個稅法第八條提出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對個人與關聯方交易或個人獲取不正當稅收利益進行納稅調整,并按照稅法規定加收利息。
(七)增加個人所得稅納稅人識別號
為便于個稅的征收,新《個人所得稅法》增加了個人所得稅納稅人識別號,并以公民身份證號碼作為納稅人識別號。新個稅還規定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
二、個稅改革的意義
(一)減輕中低收入者稅負,凸顯公平
新個稅法采用綜合與分類計征相結合的方式,引入綜合所得的概念,并適用七級超額累進稅率,擴大前三級稅率級距,提高納稅起征點。種種舉措充分考慮了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較好地發揮了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彰顯公平公正,有利于社會繁榮穩定發展。
(二)減少稅收,刺激消費增長
投資、消費和出口是拉動經濟的三架馬車,我國在13年前更多依靠投資來促進經濟增長,13年之后消費逐步成為拉動內需的主要動力。隨著當今網絡的發展,網絡商品零售、新零售等漸漸侵噬傳統零售行業,不斷推動消費結構升級。并且,隨著中美貿易戰及中國與其他國家的貿易摩擦,出口的拉動作用也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個人所得稅雖然不直接影響消費,但是它可以影響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調節收入分配間接影響消費。免征額的提高、增加專項扣除等一系列措施產生了可觀的減稅效應。減稅對中產階級利好,減輕了居民的一些民生負擔,有望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刺激消費增長。
(三)個稅改革的相關建議
1.完善稅收征管制度。如果說稅制是基礎,稅收征管就是保障,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當前,個稅征管仍有許多漏洞,要想切實提高征管水平,就應主動借助互聯網、大數據等高科技手段。新個稅法下,新增綜合所得和專項附加扣除,眾多項目一定會增加稅務機關征收難度。稅務機關應與政府、企事業單位、教育機關、醫院、金融機構等保持密切聯系,加強信息交流,防止稅源流失。在充分利用大數據的基礎上,構建個稅大數據網絡,降低征收風險與成本,提高征收效率,切實保障稅收及時、足額入庫。2.加大稅收義務宣傳。稅務系統每年會在特定時間內會進行大規模的稅收宣傳活動,但是宣傳時間并不長,并且每年宣傳頻率也不多,宣傳活動來得快,去得也快。所以,加大宣傳不僅要集中做大宣傳,也要搞好日常小宣傳,把稅收宣傳作為長期的系統工程。個稅作為重要稅種,關乎億萬群眾民生問題,更應重點關注。在宣傳中,可以利用網絡推送、路邊畫報、張貼標語等不同形式吸引群眾注意,宣傳內容要簡單易懂、深入人心,宣傳過程要多方協作,形成聯動效應。通過宣傳,構建征納和諧關系,促進稅收事業的穩定健康發展。3.盡快完善相關制度。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需要國務院出臺一系列與之配套的扣除標準與細則,預扣預繳的具體實施也需要諸多相關制度的發布。盡快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才能保障新個稅的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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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顧驍琪 陸添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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