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1-07 所屬期刊:政法中文核心期刊
海峽法學雜志社簡介 《海峽法學》(季刊)創刊于1999年,是由福建省臺灣法律研究所主辦的學術理論刊物。以刊發法學研究與法律實務方面文章為主,以涉臺法學研究欄目為特色的法學季刊。 《海峽法學》堅持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
海峽法學雜志社簡介
《海峽法學》(季刊)創刊于1999年,是由福建省臺灣法律研究所主辦的學術理論刊物。以刊發法學研究與法律實務方面文章為主,以涉臺法學研究欄目為特色的法學季刊。
《海峽法學》堅持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和“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的方針,堅持實事求是、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嚴謹學風,傳播先進的科學文化知識,弘揚民族優秀科學文化,促進國際科學文化交流,探索防災科技教育、教學及管理諸方面的規律,活躍教學與科研的學術風氣,為教學與科研服務。
海峽法學雜志相似期刊推薦
《交大法學》(季刊)創刊于2010年,是由上海交通大學主管主辦、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編輯、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學類學術期刊。其創刊于2010年,最初采取以書代刊的方式出版了兩卷,2012年正式獲得許可后改為期刊出版發行。目前由季衛東教授任編委會主任,朱芒教授任主編。
海峽法學雜志2017目錄
海峽兩岸金融監管合作研究林麗敏
(10)我國臺灣地區涉大陸知識產權訴訟管轄權問題研究曾麗凌
(16)臺灣地區“海商法”視角下對《鹿特丹規則》評估的認識-以承運人責任體系為中心何德超
國際法應對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具體建議屈廣清
(28)我國環境法中的三種立法設計思路徐祥民[1];劉旭[2];王信云[3]
(39)我國刑法“涉恐”條款的系統化分析-兼評《刑法修正案(九)》的相關條款盧有學;吳永輝
(49)農村房屋登記的困境及應對馮樂坤;楊揚
(58)我國民法典中的合伙立法模式之選擇陳鵬
(68)國際工程項目腐敗治理研究張浩
人民陪審員的制度完善與未來走向:以“員額制”改革為視角陳小彪[1];朱勇[2]
(86)刑事附帶民事精神損害賠償問題研究田源
(91)刑事指導性案例“應當參照”的困境與出路-以刑事法律適用的統一性為思考方向郭蘭君
海峽法學雜志欄目設置
特別策劃、實體法研究、涉臺法律研究、程序法研究、法史研究
海峽法學雜志榮譽
萬方收錄(中)上海圖書館館藏國家圖書館館藏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
海峽法學雜志投稿要求
1.海峽法學來稿文責自負,請嚴格遵守《著作權法》,確保文章的學術獨創性,以免產生著作權糾紛;具體要求請參見《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范》;
2.海峽法學保證文章的規范性,以方便編輯審稿。來稿請按學術期刊文稿著錄要求提供中英文摘要(應有自含性,體現文章主要觀點,非寫作手法,不宜出現本文,筆者等字樣,200字左右)、中英文關鍵詞(3—5個)、題目英譯、作者簡介[出生年份,性別,籍貫(XX省XX市或縣),工作(學習)單位,職務,職稱]、注釋(采用尾注)、參考文獻(采用尾注,具體要求參見《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等相關內容。文稿以不超過8000字為宜,重要稿件一般不超過10000字。若為基金項目,請注明文章的基金來源及基金項目編號;
3.提供的聯系方式包括作者簡介、聯系電話、郵箱、通訊地址、郵編等;
4.本刊只刊用首發文稿,請勿一稿多投;
5.來稿不論采用與否,恕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投稿后三個月內未接用稿通知的,請自行處理;
6.本刊編輯部有權對稿件進行必要的刪改,如不愿刪改的請注明;
7.來稿一經采用,贈送樣刊兩冊。作者著作權使用費與本刊稿酬一次性給付,如作者不同意將文章收錄《中國期刊網》和《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等學術期刊數據庫的,請在來稿中聲明,本刊將做適當處理;
8.歡迎采用電子郵件方式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