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南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試行)》(華南工研〔2013〕70號),為進一步推進博士生招生制度,積極探索適合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方式和選拔內容,提高博士生生源質量,我院部分學科2014年博士生招生試行申請考核制招生方案,為公平、、平穩、有序地實施該方案,特制定本細則。
一、總則
1. 試行申請考核制招生學科(專業):土木土木工程一級學科下的結構工程、巖土工程、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專業;固體力學專業;船舶與海洋結構物設計制造專業。
2. 招收導師:以上試行考核制專業的所屬博士生導師,每位博士生導師所招博士生數不得超過其當年博士招生指標,申請考核制方式的招生指標占用學院(導師)當年博士招生計劃。
3. 招收組織與原則:
(1)設立博士招生領導小組,由學院院長和擔任組長,主管副院長具體實施,負責領導和組織博士招生的資格審核及考核工作。
(2)學院設立博士招生資格審核小組(以下簡稱“資格審核小組”), 資格審核小組由主管副院長、各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主任、研究生工作秘書等組成,負責對申請者材料進行審核。
(3)按照專業或學科設立博士招生考核小組(以下簡稱“考核小組”), 考核小組由相關專業教授和博導組成,對通過審核取得考核資格的申請者進行考核,錄取其中的合格者。
(4)招收原則:寧缺勿濫。
二、申請采用“申請考核制”錄取的考生基本條件
符合“申請考核制”申請者的基本條件
(一)申請者須符合華南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見學校當年招生簡章),并由兩名報考學科或行業內知名專家(具有正高職稱)推薦,且思想表現好,品德優良,,身體和心理健康;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以及其他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同時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申請者為國家重點院校或所在高校就讀專業為國家重點學科的全日制優秀應屆或往屆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
2.已取得國(境)外一流大學碩士學位;
3.碩士階段專業基礎扎實,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養潛質,已經取得較為顯著的科研和業績的國內大學應屆或往屆碩士研究生,如:發表(含已錄用)國際或國內核心期刊論文,獲得國際或國家發明專利,獲得國際國內本專業的勵等。
(二)申請者英語水平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CET-6≥450或 CET-4≥500或IELTS ≥6.0或TOEFL ≥90,或在國際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開發表過英文學術論文。
三、申請審核程序
1.申請者登錄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申請者務必牢記網報編號)。網名時間為2013年11月1日至12月14日。
2.申請者在網名成功后于12月22日之前將申請材料送交至華南理工大學土木與交通學院研究生教務辦公室(廣州市天河區五山381號華南理工大學交通大樓214室),同時繳納報名費每人100元。報名材料現場提交受理時間為2013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8:30—12:00),其他時間不受理現場提交博士報名材料。
外地申請者可以郵寄報名材料和通過郵局普通匯款繳交報名費(匯款單上需填寫申請者姓名和網報編號,收件人姓名:廣州市天河區五山381號華南理工大學交通大樓 王向莉。
3.申請者應送交的報名材料包括:
①通過網名系統打印的《報考華南理工大學2014年博士研究生申請者情況登記卡》,《報考華南理工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如是報考定向就業(在職)博士生的申請者,須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在“定向就業單位對申請者報考的意見”欄內,注明“同意定向就業”的意見;
②兩位報考學科或行業內(正高職稱)知名專家的推薦信(模板在網報系統下載);
③碩士課程學習成績單(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碩士生可提供由指導教師簽名的論文摘要和目錄等;已獲碩士學位者提供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決議書,從本人檔案材料中復印須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④本科、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本科、碩士學歷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研究生證復印件及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且必須在入學時補交碩士學歷、學位證書的復印件);
⑤申請者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⑥公開發表的代表性論文、專著、專利授權書、科研獲證書、校級及以上競賽獲證書復印件,主持重大科研項目證明材料,學術論文收錄證明以及其它可以體現申請者學術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撐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⑦獲得境外學位的申請者,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復印件;
⑧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證件照一張,背面請注明申請者姓名和網報編號。
⑨其它材料:外語水平證明材料,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科學研究計劃書(不少于8000字)。
上述材料中屬復印件的,申請者在通過學院資格審核后,在專業考核階段須核查原件。
3.學院資格審核
(1)學院成立博士資格審核小組,集中審核申請者資格。資格審核小組人數必須為3人及以上,學院在12月6日前將資格審核小組人員名單報至招生工作辦公室。
(2)申請者提交材料后,接收導師對其專業知識、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綜合意見,形成《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接收導師意見》,提交資格審核小組,同一導師有多名申請者時,導師須給出各申請者的審核意見及綜合排名。
(3)資格審核小組按考核要求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核,并對審核結果做出通過或不通過的結論,填寫《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資格審核登記表》,學院相關負責人簽字后,于12月31日前報招生工作辦公室審批。
(4)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者,由學院負責通知其取得專業考核資格。同時,招生工作辦公室網頁公示專業考核資格名單。
(5)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者,可不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直接參加學院組織的專業考核。
(6)未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者,繳交的報名費不予退款。
四、考核
1. 學院按學科或專業成立若干考核小組,對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者進行考核。每個專業考核小組必須由5位或5位以上博導組成(如本專業博導人數不足5人,應由本專業教授或相近學科補足)。考核組設組長和秘書各一名,秘書負責考核過程的記錄和錄音等工作。
2. 考核時間:2014年3月
3.考核形式:面試、筆試
4. 考核形式內容:
本階段主要針對申請者的基礎理論知識、科研潛質、創新意識和能力、外語應用能力等方面綜合素質進行考核。
(1)英語應用能力測試:
對申請者進行英語口語及應用能力測試,應用能力測試主要內容為撰寫摘要、翻譯等,不提供參考書和考試范圍,測試滿分成績為100分。
(2)專業綜合能力考核:
專業綜合能力考核是決定申請者是否被錄取的關鍵環節,考核內容包括以下兩部分:
1)科研計劃書(占總成績的40%)
申請者結合擬報考導師的研究方向,選擇某一具體項目,但不要求是將來博士期間必須做的內容,撰寫一份科研計劃書,計劃書內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內容、研究方案、創新點等,要求字數不少于8000字,列出必要的參考文獻。科研計劃書撰寫的質量由申請者所報考的導師進行評閱,導師按百分制給出成績,并在計劃書封面得分處簽字。
2)專業綜合能力面試(占總成績的60%)
由相關專業教授和博導組成的博士招生考核小組,重點對申請者的基礎知識、科研能力以及碩士期間或報考博士以前的工作進行考核,每位申請者考核時間約30-40分鐘左右,要求申請者準備10-20分鐘的PPT向博士招生考核小組即面試專家組報告, PPT內容包括:本人的學習工作經歷、學術匯總;學術報告(可結合碩士期間的研究內容或自選以前從事過的研究項目);科研計劃報告,即對本部分第一條要求提交的科研計劃書進行報告。專家提問約10-20分鐘。
面試專家根據申請者的專業綜合能力報告及面試情況,對申請者的基礎知識、綜合能力和科研素質等進行綜合能力評價,對申請者進行無記名打分。
每位申請者綜合能力考核得分為科研計劃書得分與綜合能力面試得分之和,滿分為100分。其中:
●專業綜合能力考核得分80分以上者,綜合能力考核成績視為合格;
●專業綜合能力考核得分在60分-80分者,博士招生考核小組無法判斷其綜合能力是否達到要求的,博士招生考核小組可以要求申請者參加相關專業知識的筆試,筆試成績合格的,綜合能力考核成績才視為合格;專業筆試內容參考考生在華南理工大學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網名系統報名時所選定的考試科目確定。
●專業綜合能力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具體考核完成時間不遲于2014年5月30日。
3)考核結束后學院根據專業考核結果并結合體檢等綜合考察情況確定錄取資格,并及時公示考核結果及擬錄取名單,同時將申請材料、面試記錄及錄音等材料提交招生工作辦公室留存,保存備查期限為3年。
五、錄取原則
1. 學院根據申請者的專業考核成績綜合排名、招生名額確定擬錄取人選,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
2.同一位導師有多名申請者進入考核階段時,因導師招生指標受限,無法接收且同意調劑的申請者可在同一學科或專業內調劑錄取。
3.在職人員錄取比例不超過各學科或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0%,有在職人員在讀博士的導師不能招收新的在職博士研究生。
4. 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在政審合格后由校招生辦寄發。
5.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攻讀華南理工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 的考核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后果由申請者本人承擔。
(1)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作弊及其他違紀行為;
(2)事、行政或紀律處分;
(3)應屆畢業時無法獲得碩士學位。
六、聯系方式
地 址: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華南理工大學交通大樓214 郵 編:510640
聯 系 人:王向莉,.cn;
聯系電話: ;傳真:
土木與交通學院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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