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小企業民間融資這一課題不僅有現實意義,還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對此問題進行深入研究,不僅有利于從正規金融安排的不足來解釋中小企業民間融資出現的必然性,而且更能從理論上論證民間金融對于中小企業的適用性,以及在將來的金融制度設計中如何更好地利用這種適用性,改造正規金融,發展適合各層次需求的健全的金融體系。因此本文對發展民間融資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建議進行了分析。
關鍵詞:發展,民間融資,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建議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影響因素
(一)中小企業總體資信狀況欠佳
由于相當數量的中小企業成立時間短,規模較小,收益不穩定,組織結構變動快,財務管理制度不規范,相當多的中小企業信用等級低,資信相對較差。據調查統計,中小企業中50%以上的財務管理不健全,60%以上信用等級是BBB(含)以下。同時,中小企業抗風險能力較弱,一半以上的企業產品比較單一,70%以上沒有穩定的市場,市場風險很大,經營效益較差,壽命短。中小企業存在的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決定了其信貸償還能力較差。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明顯存在跟蹤監管難、債權維護難等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中小企業貸款難也就不可避免。
(二)產業結構不合理
我國中小企業主要集中在制造業、商業批零業,而制造業中又以紡織、化工等傳統行業為主,小煤炭、小水泥、小水電等高耗能、高污染的中小企業比比皆是。這些行業很難受到正規金融機構的青睞。
(三)信息不對稱與權利不對稱
根據國外主流的中小企業融資理論和實踐,由于中小企業存在信息不透明的特點,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基層信貸經理的努力。通過其努力,能夠掌握所在管轄區域的中小企業的各種“軟信息”,這些“軟信息"是從企業的上下游企業、主要經營產品品種,供應商、顧客交易狀況甚至差旅費規模等各種渠道獲知、并在平時積累的基礎上加以判斷形成的,它們較之標準的企業硬信息(如財務報表、抵押擔保以及信用記錄),對形成正確的中小企業融資決策作用更大。
然而,信貸權力上收,使了解中小企業“軟信息”基層信貸員沒有貸款權力,只有推薦權,但卻要承擔100%的收貸收息責任,一旦資產出現問題,收入待遇都受到嚴重影響。而遠離企業“軟信息"的上級只能憑企業的硬信息(大企業標準)來決定是否貸款。信息、標準與責任權利的嚴重不對稱,使基層信貸員對中小企業“恐貸”,抑制了信貸人員貸款投放的主動性,使一些項目前景好的高科技項目被擋在貸款門檻之外。
(四)管理體制因素
除了上述這些表象上的原因外,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產生還有著體制方面的深層次原因。我國是個發展中國家,目前處于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由不發達階段向發達階段過渡的時期,相關制度建設遠遠落后于經濟發展的需要。
一是信用體制建設不健全,導致信貸市場信息嚴重不對稱,即融資方和貸款方的信息不對稱,直接導致“麥克米倫缺口”的存在。這種“信息不對稱"和相應發生的“信息成本”,以及由此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會影響到信貸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行,結果導致信貸配給的大量存在,從而影響到信貸市場運作的有效性。中小企業層次復雜、良莠不齊,在現階段信用體制不健全的情況下,部分中小企業的機會主義傾向明顯,銀行難以獲取它們的生產經營信息和資金運用情況,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必然加大銀行貸款的信息成本和貸款的監督成本。而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為基本原則,并將安全性置于首位,越來越追求馬柯維茨式的有效投資邊界,即在既定收益下的風險最小化或既定風險下的收益最大化,這勢必造成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借貸"行為。由于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存在更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信貸配給現象在中小企業群體中就更為嚴重。
二是金融體制改革落后于經濟的發展。間接融資渠道不暢、直接融資渠道狹窄,造成對中小企業資金供給不足;大商業銀行以服務國有企業作為其服務的重點,重點追求資金安全和自身利益最大化目標,中小企業主要求助于中小金融機構,但中小金融機構因受規模、實力等有限的限制,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因而中小企業從正規金融機構得到信貸資金支持比較困難。
三是中介市場滯后,對中小企業融資產生了不小的影響。如中小企業在辦理資產評估登記過程中,涉及到土地、房產、機動車、工商行政以及公證等眾多管理部門。融資的抵押資產品質得不到社會評估,企業資產信用不足,從而導致社會信用環境惡劣。
二、發展民間融資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建議
(一)建立中小企業資本性融資體系
中小企業在籌集原始投資資本時,往往面臨資本性融資不足,而民間融資恰恰能彌補這種不足。大量研究表明,中小企業債務性融資額與資本性融資額大致相當,這表明債務融資規模受“資本信用”制約。因此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應從資本融資與債務融資兩方面入手,不能將問題的解決途徑僅僅寄托在銀行貸款、信用擔保、融資租賃等債務性融資方案上。彌補中小企業資本性融資缺口,有4種可借鑒的措施:
一是資本積累。如法國銀行通過設立“企業儲蓄”項目,以免繳所得稅、利息稅和提供原儲蓄金額2.5倍優惠貸款等措施,幫助中小企業通過利潤留存積累資金并實現投資計劃。
二是資本援助。如德國立“德國歐洲復興計劃特殊資產基金”,以兩年免息、三年減息的資本援助政策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三是資本投資。如英國為滿足中小企業的長期資金需求,專門成立“3I中小企業長期投資金融公司”,直接進行對中小企業評估后的長期持股投資。
四是資本集聚。如美國設立的風險投資與二板市場融資制度,場外公告板(OTCBB)市場等。這些措施,在彌補中小企業資本性融資缺口的同時,更多體現了資本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制約,有助于中小企業的成長。
(二)推動小額信貸市場的發展
發揮“窗口”指導作用,促進商業銀行結合銀監會公布的《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指導意見》,加強和改善小企業金融服務,積極創新和發展小企業貸款業務,設立中小企業金融中心、小額信貸部和批準一些小額信貸組織專門做小額信貸業務,推動小額信貸市場的發展。即:新設立一類金融組織,大的叫投資公司,允許其做各類投資業務,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證券投資;小的叫貸款公司,只做貸款業務并以小額信貸為主。
(三)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是多元化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中至關重要的環節。因為信用擔保體系能降低融資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及由此引發的潛在成本(如監督成本和信用風險),能正向激勵中小企業融資行為。從某種程度上講,當前民間融資之所以能成為中小企業融資主渠道,就是其利用地緣、業緣、血緣等優勢掌握了中小企業的“軟信息”。需要指出的是,“貸款’’與“擔保”在融資風險防范上,并沒有本質差異。若對擔保行為疏于風險防范,非但不能有效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反而會增加中小企業與擔保機構間的風險。因此,建立信用擔保體系的關鍵不在于設立多少機構,而在于通過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數據庫,不斷完善信用評估的技術和機制,以有效識別中小企業的融資風險。美國中小企業管理局,正是利用先進的信用評估技術,通過信用擔保形式幫助中小企業向銀行融資。中國也需要建立類似的機構,需要引進和開發中小企業信用評估技術和機制。
(四)建立多層次的專業性中小企業投資公司
一是建立政策性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重點支持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政策性投資機構應以財政出資為主,也可由現已成立的省地兩級國有資產管理機構通過出售其擁有的國有資產而出資。
二是建立民間合伙制的投資公司,將民間融資市場“退化”為合伙制的投資市場,從民間金融發展中剔除“非法集資”的負面因素。這對于中小企業在正規金融與民間金融中尋求互補性資金支持具有重要意義。
(五)增加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工具和產品
通過發展金融租賃業務、創新財務公司模式、發展典當業務、拓展信貸抵押和擔保范圍、積極開展個人委托貸款業務等,為企業提供更多可選擇的融資渠道,最終使民間融資由地下操作變為規范的市場融資行為。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離不開持續穩定的資金供給來源,尤其是在信貸緊縮或利率上升期間。一方面,要發展中小企業持股型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中小企業持股型投資公司是由具有產業或產品(也有股份制方式)建立的投資公司。合伙制投資公司具有利益共享機制,中小企業作為合伙人,不僅可以方便地彌補資金缺口,而且可以從投資公司利潤中分配紅利。同時,由于合伙人對資本投資承擔共同風險,所以投資公司通常采取時段承諾的投資方式,分時段檢查中小企業對投資承諾的履行情況,這對中小企業又形成了風險約束。另一方面,由于中小金融機構是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來源,所以有必要培育和發展一類能從市場融入廉價資金并以優惠利率拆借給中小金融機構,不追求高額回報的融資類機構,以確保中小金融機構穩定的資金來源。在美國,這類機構不僅有力支持了中小金融機構實施貸款定價和風險管理能力,而且有效緩解了各地區間的中小企業融資價格差異,在社會資金配置中扮演重要角色。
(六)完善宏觀調控手段
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讓資金在同等條件下在正規金融與民間金融之間合理分布。用市場手段優化資金這一稀缺資源的配置,以此稀釋、化解資金過度集聚銀行體系的風險。通過加快存款利率改革步伐,使存款利率更能夠反映資金市場供求的實際,防止儲蓄存款增幅下降較多、民間融資規模過大造成的金融體系“脫媒”現象,保持宏觀調控在經濟形勢發展中的主動地位。
三、結論
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繁榮和發展對促進我國經濟建設、社會繁榮和穩定起著顯著的作用。然而,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面臨著融資難、政策不平等、治理結構不完善等諸多內在、外在的問題,解決好這些問題,是中小企業做強、做大、增加中小企業活力、提高競爭力的需要和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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