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世界經濟蓬勃發展,物流行業越來越重要,發展速度越來越快。無規矩不成方圓,任何行業想要持續、高速發展,就離不開法律的規范、約束,想要建立起合理的物流體系,就必須先完善物流法律體系,讓物流行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本文通過分析我國物流行業,尤其是物流法律行業存在的問題,提出幾點建設完善我國物流法律相關建議。
關鍵詞:物流行業;物流法律;經濟發展;世界貿易
隨著科技浪潮一波波的到來,網絡在人們日常生活中占據的比重越來越高,網上購物業蓬勃發展,物流也隨之快速發展起來,人們對物流業的要求越來越高,因此建立合理的物流體系是極其重要的。物流法律合理化、體系化是物流合理化的基礎,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物流法律體系,物流體系才能得到完善,人們的正常權益才能得到保障,物流過程中發生的各種意外事故、財產糾紛的解決才能有法可依,建立完善的物流法律體系是大勢所趨。
一、我國物流法律法規發展現狀
我國現在正在實施的物流法雖說在內容上對物流的采購、倉儲、包裝、運輸、配送、信息等各個方面都有明確的規定,在層次上分為了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不同的階段,但是我國現有的物流法并沒有完全體系化,還沒有形成完善的法律體系,存在著較大的缺陷:
(一)層次不高、法律效力不夠,價值目標難以統一
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并不統一,大多是當地政府建立當地的法律體系,法律層次較低。當地政府只有權力建立一些規章制度來管理、約束物流行業,但因為其法律層次較低,這些當地發布的規章制度僅僅只能給物流行業提供參考性的依據,無法從宏觀上對物流行業進行調控,無法完全約束其行為,不能給解決意外事件、經濟糾紛帶來明確的法律依據。而且因為物流法都是當地政府各立其法、各施其法,因此難以將價值目標統一起來,對解決物流中的各種問題都帶來了或多或少的麻煩[1]。
(二)缺乏系統性管理,沒有專門解決物流問題的部門
物流是物流企司、提供貨物的人或公司、需要貨物的個人或公司三方面構成的,貨物公司將貨物交給物流公司,然后運輸給貨物需求者,因此物流法要包含的范圍非常廣泛,合同關系、運輸問題、財產糾紛、意外事故如何處理等等都是物流法應該管理的,但是現在,這些問題的處理方法分散在其它各種法律法規中,由交通、工商、民事糾紛處理等多種部門管理,一旦發生意外情況,很有可能會發生處理不及時、不恰當的問題,而且這些部門都是各司其職,其法律法規、問題處理方面難免會出現歧義,這就使得物流問題更加難以得到妥善的解決,長此以往,必定會遏制我國物流行業發展,對我國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都會產生巨大的影響,因此建立起針對性的部門,系統化地管理物流行業發生的問題是很有必要的[2]。
(三)立法滯后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飛速發展,如今的經濟形勢已經不同往日,但是我國有關于物流方面的法律相較之前變動不大,仍然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物流法律,與新時代格格不入。當今社會主張國際化、經濟一體化,我國早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物流需要應對的社會格局、市場環境發生了很大的改變,但因為物流法的立法滯后,我國雖然經濟發展迅速,但是物流服務無法跟上,我國物流方面的問題會被無線放大,不僅影響物流行業,還會對我國的經濟持續、高速發展也會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
(四)立法空白
現代物流行業水平緊跟著經濟發展,早已不再是以前那種單純的倉儲、運輸的形式,當今物流包含的范圍極其廣泛,在以往的基礎上擴張出了大片新興產業,但因為國家對物流方面的立法重視度不夠,立法滯后等原因,國家對物流行業新擴張出的范圍的法律法規方面存在一大片的空白,對物流行業的服務、計量、技術、運輸設備、服務水平、準備水準、作業水平等都沒有明確的規范,對物流市場、物流企業審核水平沒有確定的標準,造成物流行業無法可依,導致物流市場魚龍混雜,混論不堪,嚴重阻礙了物流行業的發展,干擾了經濟水平的提升[3]。
二、物流法律的發展趨勢
隨著物流行業越來越重要,暴露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國家開始重視物流行業的立法。物流行業的立法已經啟動起來,相信在不久之后,物流行業就會擁有屬于自己專門的、完善的法律體系,各物流相關企業,相關人員對合法權益會得到強力的保障,物流行業各方面的問題也會得到妥善的解決。物流法將在我國眾多法律中自成一派,物流行業將會因為有法可依而獲得更加迅速的發展,我國經濟水平也會因此而再向前邁出一大步。
三、結束語
物流行業法律體系化是大勢所趨,順應時代的潮流。它給物流行業提供了一個標準,不僅能促進物流行業飛速發展,是物流行業堅強的后盾,也能對物流行業進行規范、約束。可以相信,物流法律體系化之后,物流行業的發展將會勢不可擋,一飛沖天。
[參考文獻]
[1]張顯華.我國檔案法規體系建設的現狀問題與對策[J].山西檔案,2018,No.239(03):30-32.
[2]徐娜,陶琳.我國物流管理信息化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商業經濟研究,2019(1):101-103.
[3]張立國.新常態下我國物流業升級目標及路徑[J].技術經濟與管理研究,2018,No.264(07):115-120.
作者:強永華 單位:佳木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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