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貧困生的管理問題主要體現在高校貧困生識別和資助兩個領域。根本的困境仍然是系統缺陷。目前我國貧困大學生的制度缺陷表現為:信息不對稱導致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行為,較低的違約成本助長了貧困學生的違約行為,以及畢業生償還貸款能力的不確定性。 增加了銀行貸款的風險,接下來小編簡單介紹一篇優秀經濟論文。
自高等教育體制改革以來,我國高校教育規模加速擴張,一方面有利于緩解長期以來高等教育供給不足與社會需求旺盛的矛盾,使高校教育的公平性得到更好貫徹,高校教育質量不斷提高,我國高校教育得到長足發展;另一方面,改革深入過程中一些新問題日益顯現,諸如農村居民和城鎮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長速度低于高校擴招速度,導致了大學貧困生管理難的問題,影響了高等教育中人才培養的質量和大學生的全面發展,進而影響了貧困生家庭和社會穩定。隨著我國高等教育逐步邁入“大眾化”階段,大學貧困生管理成為不可回避的難題之一。教育部在2010 年8月12日舉行的2010年第10次新聞通氣會上公布了全國普通大學貧困生情況,據統計,2009年,全國普通高校中貧困生占在校生總數的23.06%,特困生占7.27%。在教育部直屬高校中貧困生占22.02%,特困生占7.05%;在地方高校中,貧困生占23.2%,特困生占7.27%。可見,大學貧困生管理不僅僅是高校教育問題,還是重要的社會問題,做好大學貧困生的管理工作極為重要。鑒于此,上至國家和地方政府,下至高校和社會各界都為大學貧困生管理付出努力,雖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還有很多方面需要改進。
大學貧困生管理的困境根本還是管理制度存在問題,而制度經濟學從經濟效率角度探討制度變遷的內因和過程。制度是人們制定的規則,它可以抑制交易中出現的各種機會主義行為,降低交易成本,使交易能夠有效的完成。制度經濟學創始人科斯用邊際交易成本來解釋制度的內生化和經濟績效,當在舊制度下會產生過高的交易費用時,人們就會對收益更高、交易費用更低的新制度產生需求。制度經濟學家諾斯認為制度是影響效率的內生變量,并利用“成本—收益”等方法來研究制度變遷和制度創新。制度經濟學理解中的制度可以分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指憲法、成文法、正式合約等通過國家等組織正式確立的成文規則;非正式制度則是指價值信念、文化傳統、風俗習慣、倫理道德、意識形態等一系列約束性規則。正式制度是強制性的,它依靠剛性手段保證;非正式制度是非強制性的,它依托柔性手段推進,人們的大部分行為由非正式制度約束。無論非正式制度的非強制性漸進變遷,還是正式制度的強制性急劇變遷,都遵循抑制機會主義行為以降低交易成本和增加交易效率的原則。因此,大學貧困生管理的制度調整和創新需要遵循制度變遷的原則,反思已有制度存在的缺陷并進行修正,尤其在貧困生認定、助學金等領域需要制度創新。
一、我國大學貧困生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高等教育階段建立了多元化的助學體系,如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校內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伙食補貼、學費減免、“綠色通道”等多種方式并舉。高校學生資助力度不斷加大,對緩解大學貧困生的經濟困難發揮了重要作用。據統計,2012年,資助普通高校學生3842.7萬人次,資助金額547.84億元,比2006年增長2.27倍。其中,國家助學貸款發放263.45萬人,資助金額149.03億元;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獎勵學生68.31萬人,資助金額34.15億元;國家獎學金獎勵學生9.5萬人,資助金額14億元;中央部屬6所師范院校及地方師范院校師范生免費與補助共資助學生5.35萬人,資助金額6.34億元。
當前,大學貧困生管理問題主要體現在大學貧困生認定和資助兩個領域。大學貧困生的資格認定是貧困生管理工作的前提,必須做到準確和有效,但是現實認定工作存在很多問題。第一,地方政府管理不嚴格,困難證明具有隨意性,一部分非貧困生以假充真,導致貧困生身份真實難辨;第二,高校從事貧困生工作的教職員工數量有限,專業性不夠,加上申請人數眾多,導致資格認定的難度增加;第三,班級評議中的人際關系因素導致拉幫結派等不良行為,扭曲資格的正確認定,比如忽視城鎮戶口貧困生和難以區分困難程度相似的學生。
在各種助學體系中,基于資助資金風險和收益上的考慮,大多數貧困生相當熱衷于無償的助學金和補助款等,而對于有償的助學體系如助學貸款和勤工儉學等則態度相對冷漠。因此,助學貸款是大學貧困生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盡管這方面取得了很大進步,但是在很多方面還有待提高。第一,從貸款比例來看,據統計,2012年,實際獲得貸款的貧困生占大學貧困生總數的比重大約40%,還有將近60%的貧困生不能獲得貸款,高校助學貸款還有很多發展空間;第二,地方政府、銀行對助學放貸缺乏積極性。對于銀行來說,由于助學貸款是政策性業務,沒有擔保導致貸后風險較大,加上放貸和催繳工作繁雜,銀行缺乏積極性,而解決盈利性和政策性的矛盾是提高銀行放貸積極性的關鍵。對于地方政府來說,助學貸款中關于政府財政貼息政策以及貸款風險補償成為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作為經濟主體的地方政府由于考慮風險和收益而缺乏積極性甚至抵制情況。第三,由于環境和自身因素,一些貧困生信用意識薄弱,大量的學生畢業后不還貸等違約行為損害了助學貸款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二、我國大學貧困生管理工作的制度缺陷
導致大學貧困生管理問題的主要原因有很多方面,具體而言,主要是大學貧困生管理存在制度缺陷。一方面,不斷完善的多元化助學體系不斷發揮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助學體系具有一些制度缺陷又削弱了它的積極作用。
1、信息的不對稱性導致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行為
在貧困生資格認定上,有部分高校學生通過故意瞞報家庭真實收入信息獲取貧困生身份,騙取國家助學貸款用于個人投資和過度消費,違背助學貸款用于助學的本來目的,損害了真實貧困生獲取助學貸款的權利,資格認定過程的信息不對稱滋生了大量的道德風險行為。在還貸過程中,高校學生個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或者不完善,學生和銀行間產生的信息不對稱,商業銀行按照資格認定發放助學貸款,但是信用意識薄弱的高校畢業生違約行為頻繁,助學貸款風險不斷增加。高校學生的道德風險使銀行的逆向選擇行為發生,非貧困生的冒充以及違約行為導致政府和銀行減少甚至退出國家助學貸款業務。
2、較低的違約成本助長貧困生違約行為
合理的違約成本能夠保證合約的順利完成,降低違約行為。我國大學貧困生助學貸款的違約成本較低,主要表現在:違約的懲罰措施不嚴,懲罰主要是在道德層面上,比如對違約者在新聞媒體、全國高校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網站公布名單等,而在經濟上,尤其是在信用方面懲罰力度不夠,主要是全國學生個人信用體系還不健全。
3、畢業生還貸能力的不確定性增加銀行的貸款風險
畢業生的還貸能力直接決定貸款風險的大小。不確定的就業形勢和參差不齊的畢業生主客觀條件,導致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不確定性,不穩定的支付能力增加了貧困生的還貸風險。延緩還貸時間能一定程度上降低還貸風險,但是不能根本解決風險問題,甚至會增加銀行貸款管理成本和不確定性。
4、風險和收益的不對稱削弱高校參與積極性
為了降低銀行的貸款風險,高校和國家財政共擔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這項規定有利于銀行,但是增加了高校招收貧困生的成本和財務負擔,這項制度沒有考慮制度的激勵相容問題。而高校出于自身利益訴求,往往會減少招收貧困生,由于高校參與助學貸款的積極性不高,導致國家助學貸款大打折扣。
三、大學貧困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創新
大學貧困生管理工作中的制度缺陷導致了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行為,需要在資格認定和助學體系等主要領域進行制度創新,降低各種成本,理順地方政府、銀行、高校和貧困生個人之間的關系,推動大學貧困生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1、改進貧困生資格認定體系
(1)建立科學合理的貧困量化指標體系。根據致貧原因將貧困生進行歸類,貧困生大致有以下幾類:一是享受城鎮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二是父母一方或雙方下崗(失業)的;三是家庭成員中有兩個以上正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四是家庭成員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額醫療費用的;五是單親且無固定收入,家庭因突發性變故造成人身及財產重大損失的;六是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的;七是孤兒、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八是包括其他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將不同類型的貧困生賦予不同數值,數值設定應該真正反映和區分貧困程度,建立科學合理的貧困量化指標體系,結合貧困生的信息材料和指標體系對貧困生進行認定和排序,作為貧困生資助的參考依據。
(2)建立責任追究制度,規范和細化貧困生信息材料。貧困生的資格認定信息首先來源于地方基層組織的認證材料,為了保證材料的真實性,需要有相應制度保證材料開具人和學生能實事求是。開具的證明材料格式要統一,要求學生詳實寫出家庭經濟貧困的主要原因,證明材料要留案備查,建立證明材料開具人違規操作實施責任追究制度。
(3)建立高校領導和老師組成、學生參與的貧困生資格認定機構。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大學貧困生資格認定機構的工作人員應該定期走訪其所在民政部門或村委會(街道、社區辦事處),實地了解學生家庭情況,通過深入班級和宿舍調查、采訪同學等方式了解學生在校期間伙食消費、日用品消費、服裝消費、娛樂消費等項目的支出情況,建立貧困生檔案,記錄貧困生家庭情況、在校學習生活情況和資助情況等內容,跟蹤和反饋資助經費的利用。以班級為單位,成立以輔導員任組長,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認定評議小組,負責貧困生認定的民主推薦和民主評議工作,鼓勵學生參與貧困生資格認定。
(4)完善貧困生資格認定的復核機制和公示制度。建立復核機制和公示制度,做到更加準確地甄別真正需要資助的對象,以保證資格認定的公平、公正、公開。將資格認定的條件、程序和結果張貼公示,交由老師和同學們的審核監督,確保認定材料的真實性和認證程序的規范性,防止少數同學的作弊行為。
2、建立大學生誠信檔案和懲罰機制,降低道德風險,減少違約行為
建立高校學生良好的信用檔案是大學貧困生資格認定和資助的根本舉措。它能夠降低學生的道德風險和減少銀行和高校的逆向選擇行為,建立貧困生、貸款銀行、高校之間的相互信任機制。大學生誠信檔案包括學生填寫部分、學校填寫部分和社會第三方維護部分等。學生維護填寫部分包括個人基本情況、教育培訓經歷、任職記錄、社會實踐、勤工儉學等;校方維護填寫部分包括學習成績、畢業評語、在校優良記錄、在校不良記錄、助學貸款記錄等;社會第三方填寫部分包括檔案查詢記錄、調查、認證、評估、投訴與申訴記錄等。誠信檔案作為高校助學貸款的重要參考依據,對有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和瀕臨誠信降級的學生實施預警制度,教育和督促學生,避免誠信狀況進一步惡化,而對誠信行為較好的學生,在資助政策上可適當給予政策傾斜。
實施嚴厲的違約懲罰措施。對于學生違約行為,記錄信用檔案,在就業、再獲取資助、辦理信用卡、貸款購車購房等方面設置障礙,拖欠款項還要連本帶息歸還,對惡意拖欠者甚至需要訴諸法律,增加違約的成本。
3、建立教育發展銀行、發行教育債券,分散和降低投資風險
對商業銀行來說,作為政策性貸款的助學貸款具有風險大于收益的特征,如果沒有行政干預風險,作為盈利性的商業銀行是沒有參與的積極性的。對于地方政府來說,對銀行的貼息等也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負擔,地方政府也缺乏積極性,這些因素是降低當前助學貸款低效運行的主要原因。解決措施是建立政策性的教育銀行,實現商業性經營與政策性操作的分離。教育銀行是政府發起,不以盈利為目的,可以通過向國內資本市場和國際資本市場發行和銷售“教育債券”,以及從私人投資者處募集資金。“教育債券”可以較低利率發行,國家政府可以以其他形式予以補償,為高校提供政策性融資業務及相關金融產品的服務,促進教育與經濟金融的更好結合。
(注: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助,大學貧困生問題對社會穩定的影響及應急管理研究,BFA090082。)
【參考文獻】
[1] 普通高校困難學生人數約占在校生總人數23%[EB/OL].
[2] 盛洪主編:現代制度經濟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
閱讀期刊:經濟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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