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碩)士學位論文開題演講姓名楊龍專業名稱 理論學 號2011210552類別□國任 □教育碩士 □高校教師□中職教師 □公共辦理碩士 □退職申請入學年月2011.9研究標的目的司法軌制研究指點教員杜睿哲論文標題問題民事裁定布施的研究記實人論文提綱及進度放置:進度放置:開題中提出的次要問題及點竄環境:問題:點竄環境:開題組名單:開題組看法: 組長簽字:研究生點竄環境: 導師看法:學院看法主管學院帶領簽字: (蓋印)注:1.開題后,點竄的正式開題演講連同此表由學院保留存案,并將電子文檔交存研究生學院培育部。2.無正式開題演講及表中不填注各項看法者不得加入論文答辯。法 學 院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演講論文名稱 民事裁定布施的研究 研究生姓名 學科(專業) 研究標的目的 指點教師 開題時間 西北師范大學院年 月 日填 填 表 說 明一、學位論文開題演講應按要求逐項當真撰寫,各欄空格不敷時請自行加頁。二、開題演講的撰寫該當精辟,緊扣主題,歸納綜合而精確表達本人的概念。三、學位論文開題演講須由研究生與指點教師會商后,由研究生進行填寫,經指點教師核閱通過并簽訂看法,碩士研究生方可加入開題,在開題小組會議上,接管開題教師的質疑與評斷。四、學位論文開題演講經開題小組評審通事后,裝訂成冊,一式三份,由學校研究生院、院和研究生各存一份。五、學位論文開題演講打印格局:同一用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 一、選題緣起、目標及意義選題緣起因為裁定根據既判力與施行力的擴張,裁定辦法外觀推定的特點,均可能對裁定當事人或第三人的權益形成侵害。若是不為裁定當事人和第三人供給布施,那么,他們在裁定過程中的實體和法式將成為一紙空文。但我國的裁定布施軌制較為粗拙,在布施范疇、布施體例、布施法式等方面極為簡單,具有理論上難以填補的缺陷,難以實現對裁定法式中相關當事人權益的無效布施。同時,裁定布施軌制的不完美,也是裁定實踐“亂裁定”現象的次要緣由之一。民事施行布施具有的價值、功能和地位,但因為多種緣由,我國現行施行布施具有嚴峻不足。我國現行法只了施行和施行反轉展轉兩種布施方式,且施行只授予對施行標的物有解除施行力的第三人享有布施權,而對過程中其權益可能遭到損害的債務人和債權人缺乏響應的。這晦氣于確保,提高效率,也遠遠不克不及順應復雜的社會現實的需要。就施行而言:1、對施行的審查軌制并不克不及充實地案外人及施行當事人的權益。當案外人對標的主意實體而提出時,案外人與施行當事人就標的的實體民事權益發生爭議,而根據訴訟法的根基道理,民事主體之間就實體上權益發生爭議的,就該當通過一般的法令法式,即訴訟法式予以處理,人員僅僅通過審查就來處置民事主體之間的實體問題,這與訴訟法的根基是相悖的。由于審查法式本身終究不是訴訟法式,不克不及促使各方供給全面、實在的,不克不及充實聽取爭議各方的看法,也無法進行的裁判,這在現實上了爭議各方該當享有的通過一般的訴訟法式獲濟的。司法實踐中,多發生法院僅憑案外人的一面之辭,便確認有理而中止施行法式,使申請人的權益再次遭到侵害。對來由成立的中止,不克不及案外人的權益。按照《民事訴訟法》第208條的,經審查成立的,由院長核準中止。這是對提出施行有來由的案外人的最根基的方式。但案外人提出施行的目標是為領會除對該標的的強制施行,或對已的部門恢復到前的形態,以確保其對標的實體,并不是中止,由于中止當前仍要恢復施行。按照現行法,案外人對標的物主意部門或全數時,只能向施行機關提出,而不克不及間接告狀,而施行機關以裁定的體例處理實體問題,這在理論上是講欠亨的,在司法實踐中也是無害的。緣由在于,機構的使命就是以國度強制力確保生效法令文書所確定的的獲得實現,人員只能就案外人在法式中環境作出裁定,就案件的實體進行裁判,這是其一;其二,以裁定的體例處理實體無異于了當事人的訴權,使當事人無法通過舉證、辯說、質證等開庭審理法式請求法院作出有益于本人的判決,這種裁定現實上是一裁取代了一審、二審和再審。將審訊監視法式和布施軌制混為一談, 并且第三人軌制不克不及僅僅依托審訊監視法式來處理。審訊監視法式又稱為再審法式,是指對已生效的判決、裁定、調整書發覺確有錯誤或者很可能有錯誤時,依法進行從頭審理的法式;施行布施則是施行當事人、案外人因強制施行行為而遭到損害時,按照必然法式對人予以的方式。二者的目標、內容、感化等方面各不不異,不克不及互相混合。案外人尋求布施,只能限于因法院的施行行為遭到的侵害;因根據錯誤給第三人形成損害的,不是行為錯誤,案外人只能通過審訊監視法式撤銷錯誤的法令文書,或者另行告狀本人的,但不克不及通過施行尋求,由于這時案外人所稱的損害不是由行為形成的。但《民事訴訟法》第208條的卻把施行與審訊監視法式間接聯系起來,即:只需經審查有理的,決定中止,便要對根據進行審查以決定能否再審,若是經審查認為根據確有錯誤并決定再審,即是來由成立;若是經審查認為根據無誤,即是來由不成立,這是毫無事理的,由于在關于債務的案件中,案外人對標的與根據能否準確毫無關系。因而,從這個意義上講,對案外人提出的施行,只具有有無來由的問題,不具有能否應按審訊監視法式處置的問題。對法式上違法及不恰當的行為缺乏響應的布施方式。從某種意義上講,布施軌制就是一種法式上保障軌制,對當事人和短長關系人來說,則更是如斯。當其權益遭到侵害時,付與其可行的布施路子是其權益的必然手段,不然,一切所謂的都是的,不實在的。恰是在這個意義英美學者認為“布施先于”。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08條也,對于案外人的,由人員執照法式進行審查。可是,這種法式現實上底子不具有。所以,我國的案外人的軌制其實處于一種的形態。 也正由于如斯,在司法實踐中某些機關和人員想依事,卻又無法可依,無章可循,以致統一案件或同類案件一視同仁、因地而異的現象時有發生;更有甚者,某些者就可能操縱這一軌制上的缺陷,為謀取不合理好處而肆意作為,損害當事人或短長關系人的好處。我國現行的司法體系體例的不敷健全,以致布施軌制還具有一些軌制性的缺陷,最為較著的是機關的行為還缺乏需要的外部監視機制。 四、前期研究根本及次要參考文獻(一)前期研究根本本文以民事裁定布施的目標及意義為切入點,闡發了民事裁定布施的涵義、分類、具有的緣由以及效力。機制問題上的缺陷,并針對筆者界定的民事裁判瑕疵完美響應的布施機制。民事裁定是施行機構按照法令的法式,使用國度強制力依法采納裁定辦法,強制負有裁定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完成必然權利,實現裁定利的司法勾當。施行法式的權柄性和強制性決定了債權人必需并從命裁定行為。次要參考文獻著作類 [1]李浩主編:《強制施行法》,廈門大學出書社2005年第2版。 [2]童兆洪著:《民事施行權研究》,法令出書社2004年第1版。 [3]黃金龍著:《關于施行工作若干問題的適用解析》,中法律王法公法制出書社2000年第1版。 [4]謝懷拭譯:《德意志聯邦國民事訴訟法》,法令出書社1984年版。 [5]于喜富主編:《民事強制施行軌制立異與爭鳴》,出書社2003年第1版。 [6]齊樹潔主編:《民事法式法》,廈門大學出書社2002年3月第2版。 [7]肖開國主編:《民事訴訟法式價值論》,中國人民大學出書社2000年版。 [8]鄧輝輝著:《既判力理論研究》,中國大學出書社2005年版。 [9][法]讓・文森、塞爾日・金沙爾:《法國民事訴訟法要義》,中法律王法公法制出書社2001年版。 [10]鄧輝輝著:《既判力理論研究》,中國大學出書社2005年版。 [11]梁啟明、鄧曙光譯:《蘇俄民事訴訟》,法令出書社1982年版。 [12]Edward D.Re&Joseph R.Re,Remedies,Foundation Press.[M].At 2 5th ed.,2000 ,page 78.論文期刊類 [1]石洪彬:《論強制施行布施》,載霍力編《民事強制施行新視野》,出書社2002年版。 [2]黃偉:《論完美我國的強制施行布施軌制》,省辦理干部學院學報2000年第2期。 [3]黃勝春、韓俊:《民事上訴權的透視》,載《江西》,1994年第4期。 [4]馬及第:《法式上的施行布施與實體上的施行布施》,湖北社會科學2001年第8期。 [5]張衛平:《論民事訴訟法中的軌制》,載《》2007年第1期。 [6]李霞:《論施行布施軌制及其重塑》,濟南大學學報 社會科學版 2002年第l期。 [7]童兆洪、林翔榮:《民事施行布施軌制芻論》,比力法研究2002年03期。 [8]金瑞林.侵權與民事布施~兼論立法中具有的問題.中國科學[J],1997第3期:38頁. [9]邱聰智.公害與權.載:評論[J],第42卷第1期:58頁. [10]陳泉生.侵害及其布施.中國社會科學[J],1992年第4期:76頁. [11]蔡虹,梁遠.也論行政公益訴訟.評論[J],2002第3期:103頁. [12]溫世揚、廖煥國.論物權的民法之范式――以物上請求權與侵權請求權為核心調查.中南大學學報 社會科學版 [J],2004年第1期:28頁. [13]趙梅生:‘關于專利侵權布施的國際比力闡發》,載‘學術研究》2004年第11期.優良碩博士結業論文 [1]劉潤發.論侵權及其布施[D],中南林學院碩士結業論文.2003年6月,23頁. [2]錢怡: 論專利侵權布施中的姑且軌制》,對外經濟商業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3年。 五、擬處理的次要問題、研究的次要內容(一)擬處理的次要問題 本文通過對民事施行、民事施行權以及民事施行布施的相關理論研究,自創國外及我國地域相關施行布施軌制的經驗,闡發我國施行布施方面具有的缺陷,在此根本上,提出完美我國民事施行布施軌制的辦法。(二)本文論文擬研究的次要內容 民事裁定布施軌制是民事訴訟軌制的根基設想之一,是民事訴訟的無機構成部門,其在民事訴訟軌制中的主要地位決定了對之進行研究的需要性和有用性。通過度析民事裁定布施的根基理論,對其的價值、分類、具有緣由以及效力進行了細致的闡述,自創日本、、法國和我國地域民事裁定布施軌制的成功經驗,從民事裁定根基內涵出發,提出我國現行民事裁定布施軌制的不足,從而以法式性裁定布施和實體性裁定布施提出了相對的應對辦法,并對其予以完美,是本文的研究的次要內容。 六、重點難點、次要概念及立異之處 本文在研究梳理民事裁定布施理論的根本上,對民事裁定其布施對社會的現實意義等進行整合和進一步的歸納。研究的重點本文力求在充實和合理自創中外相關對民事裁定布施問題研究的理論的根本上,對民事裁定布施思惟所包羅的內容進行重點闡述,從民事裁定布施理論的域外調查的闡發闡述中,對民事裁定布施在日本、、法國以及我國的的布施進行了分解總結,這是本文所研究的重點。2.研究的難點我國民事裁定布施的缺陷不足是本文研究的難點。研究的立異點 通過對民事裁定布施的解讀,為處理國表里社會現實問題,探索民事裁定布施現實使用中的辦法。 七、論文寫作提綱擬論文標題問題:民事裁定布施的研究導論 (一)民事裁定布施的目標及意義1.民事裁定布施的目標2.民事裁定布施的意義 (二)我國民事裁定布施的特征 (三)民事裁定布施的研究現狀1.國際上對民事裁定布施的研究現狀2.國內對民事裁定布施的研究現狀 (四)本文的根基思民事裁定布施的根基理論 (一)民事裁定布施的內涵與價值 (二)民事裁定布施的分類 (三)民事裁定布施的具有緣由 (四)民事裁定布施的效力民事裁定布施的域外調查 (一)日本民事裁定布施 (二)民事裁定布施 (三)法國民事裁定布施 (四)民事裁定布施我國民事裁定布施的的缺陷及建立辦法 (一)我國民事裁定布施的的缺陷1.貧乏債權人布施2.缺乏案外人施行軌制3.民事裁定過程中沒有全面的法式保障 (二)建立我國民事裁定布施的辦法 1.法式性裁定布施 2.實體性裁定布施結語參考文獻稱謝 八、導師看法(選題的現實意義及使用價值、選題的立異性、學生的預備環境、完成選題的可行性、論文的布局設想等):簽字: 年 月 日 九、評審看法開題小組看法:組長簽字: 年 月 日評審專家看法:評審專家簽字: 年 月 日導師組看法: 導師組組長簽字: 年 月 日培育單元審核看法:主管院長簽字: 年 月 日 肖開國,江偉,成立我國民事訴訟行為保全軌制的初探[J],政壇1994 3 . 沈揚,朱業明,財富保全的法令性質辨析[J],省辦理干部學院學報2002 4 2001 4 . 周翠,論民事訴訟中的姑且性布施制軌制[A]訴訟從,陳光中,江偉主編法令出書社2001. 江偉,孫邦清《中華人民國民事訴訟法》點竄稿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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