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西安交通大學院院長、長江學者傳授單文華傳授及其博士生張生配合完成的論文《公約:配合投資政策仍在半途》( “The Treaty of Lisbon: Halfway toward a Common Investment Policy”)在《歐洲國際法》(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EJIL)2010年第4期“國際管理的研究”專欄上正式頒發。EJIL是世界頂尖級國際期刊之一,也是歐洲最具權勢巨子的國際法期刊。
晚近世界經濟成長的一個主要特征就是外國間接投資對一國經濟成長闡揚著越來越主要的感化。作為世界上具有影響的區域一體化組織,歐盟目前曾經具有27個國,成為集實體和經濟實體為一身的國際組織。可是在《公約》通過之前,相關于外國間接投資的國際立法仍然多是由列國隨波逐流,歐盟并沒有同一的管轄權。相反,在貿易范疇,歐盟則早已確立了對配合貿易政策的排他管轄權。因為缺乏同一的配合投資政策,歐盟不得不面臨來自美國、日本等國度的合作壓力。為此,早在2001年,單文華傳授就率先撰文指出歐盟需要針對投資制定同一的政策(Towards a Common European Community Policy on Investment Issues, 2 The Journal of World Investment, volume 2, number 3, September 2001)。為此,近年來歐盟不斷為獲得在為外國投資方面的管轄權而不竭勤奮。2009年12月《公約》正式生效,歐盟終究獲得了對于外國間接投資事務的排他性管轄權。
在本文中,作者起首闡發了在《公約》生效前,歐盟為獲得排他管轄權所做的各類勤奮;接著闡發了《公約》外國間接投資條目的法令意味。因為公約本身并沒有定義何為外國間接投資,所以對于該條目的注釋,分歧的學者有分歧的看法。作者起首對分歧學者的概念進行了歸納總結,之后又提出了本人的概念;之后作者闡發了該條目對歐友邦的雙邊投資公約政策,以及全球投資政策的影響。作者指出,雖然《公約》在實現歐盟配合投資政策的道上邁出了主要一步,可是該公約并沒有真正實現一個同一的配合投資政策。“尚未成功”,歐盟仍需繼續勤奮。
歐洲學者關于配合投資政策的辯論,自2004年《歐盟公約》發布以來,日見強烈熱鬧。在承襲《公約》的《公約》生效后,如許的辯論也沒有遏制,因而也頒發了相當多的研究論文。西安交通大學該篇論文的頒發,表白該校在歐盟和國際投資法相關方面的研究繼續處于國際先輩地位。
《歐洲國際法》由大學出書社出書,是范疇的SSCI來歷刊物之一。按照美國Washington & Lee大學院所做的期刊排名,在全球對文章進行同業評價(peer-reviewed)的所有范疇的574種期刊中,EJIL排名第9位。而在國際法范疇,其排名則處于第2位,是的全歐洲最主要和最有影響的分析性國際法。該期刊也獲得了世界出名學者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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