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檔案局、人事局,市直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檔案局關于2013年度檔案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有關事項的通知》(浙檔〔2013〕24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現就做好2013年度檔案專業技術資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3年起,檔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行以考代評,考試相關規定按甬人專〔2013〕60號文件執行。
二、檔案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及有關事項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企事業單位中從事檔案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的資歷計算到2013年12月底,在此期限內已達到退休年齡的,不列入推薦評審范圍(除已按規定批準辦理延長退休手續外)。
(二)申報條件
1、申報高級職務(副研究館員)的基本條件:
(1)具有較廣博的科學文化知識,對檔案學有較深的研究,并有一定水平的論著。具有比較豐富的工作經驗,能夠指導檔案專業人員進行業務、學術研究,解決業務中的疑難問題,工作成就顯著。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擔任館員職務滿5年以上;
(4)職稱英語B級合格或符合免試條件;(5)計算機四個模塊合格或符合免試條件;
(6)任現職以來的著作、論文在省、部級以上報刊及會上發表或交流2篇以上。
2、破格申報:對雖不具備規定學歷或資歷,但在本職崗位上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檔案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水平高,能力強,業績突出,有培養前途的中青年拔尖檔案專業人才,符合相關破格條件,均可破格申報。
破格申報高一級檔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如無特殊原因,其任職年限的提前最多不能超過1年。
既不具備規定學歷,又不符合任職年限要求的檔案專業技術人員,一般不得提前申報高一級檔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破格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按浙職改辦〔1992〕23號文件執行。
3、職稱外語要求。根據浙人專〔2007〕80號文件規定,年齡在40周歲以下推薦評審高級檔案專業職務的檔案專業人員,須通過職稱外語相應等級的考試。年齡在40周歲以上人員申報檔案專業技術資格的,職稱外語成績不作為必備條件,作為專家評審的參考依據。
4、計算機要求。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獲得4個科目(模塊)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根據浙人發〔2008〕99號文件最新規定,凡年滿45周歲人員在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時,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要求。計算機免試條件按浙人專〔2006〕351號文件規定執行。
5、年度考核按甬人職〔1996〕14號文件規定執行。
6、繼續教育參照甬政辦發〔2002〕150號文件規定執行。
7、對所有申報高級資格人員均實行公示,具體要求按甬人專〔2004〕32號文件執行。
(三)推薦評審報送高級材料
1、材料清單、目錄(打印)2份,其中1份貼在檔案袋上;
2、《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4份;
3、《推薦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用A3紙一式30份,必須加蓋紅印章;
4、《推薦評審檔案高級技術資格著作、論文同行專家鑒定表》,填寫單位、姓名、推薦評審檔案專業職務、著作論文題目欄一式2份,待專家鑒定后再復印25份;
5、二寸證件照片1張(近期白底免冠彩色照片,背上寫姓名、身份證號碼,放入一信封內);
上述5項材料不要裝訂。
6、評審對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檔案業務培訓、繼續教育、獲獎證書等復印件;
7、職稱外語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或成績單,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如屬免試人員需填報《外語免試審核表》或《計算機應用能力免試審核表》;
8、從事檔案工作資歷證明、單位性質證明;
9、近三年任期考核材料1套;
10、任現職以來的個人專業工作總結一式3份;
11、寧波市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材料公示確認表1份;
12、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1份;
上述7(6—12)項材料需按順序裝訂成冊、編制目錄。
13、選擇有代表性的論文、著作2篇,各復印3份(需復印出雜志或著作封面、刊號、目錄、所寫文章),并提供原件1套,經同行具有高級技術資格的專家評價、鑒定。
(四)報送材料注意事項
1、報送的材料需真實填寫,書寫清楚、完整,具體反映申報對象的學術水平、專業技術、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各單位、各部門要嚴把資格審查關,有關證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提供復印件的需由經辦人員和人事主管部門簽字、蓋章。縣(市)、區單位申報人員的材料須經當地人事部門審核,市屬單位申報人員的材料須經主管部門審核。申報對象要對本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在《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上簽字。對在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從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已參加評審取得資格的取消其評審結果。
2、破格申報者,需在《綜合表》“單位推薦意見”一欄中寫明“破格推薦”,并注明所符合的破格條件。
3、《綜合表》“論文論著(譯著)”一欄需寫明發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稱、刊號及刊期、作者排名,備注可根據需要而填。
4、專業工作總結,重點寫明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業績和學術水平。專業工作總結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5、報送材料由本人或呈報單位自留底稿,除《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外,其他材料一般不退。
(五)材料報送時間、地點
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13年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報送地點為寧波市檔案局辦公室,地址:解放北路91號,市政府北大院市檔案館大樓4樓。
(六)推薦評審相關費用
按照有關規定收取推薦評審費每人430元,費用在報送材料時交納。
(七)所需表格可通過“浙江檔案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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