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科專業結業論文能夠有適量的論文正文,用以說明所引材料的來歷,或用以作者對文中某概念、某概念等的彌補申明。正文可采用腳注(即頁末注)的格局,每頁的正文零丁排序號。外語專業可按照專業環境由外國語學院同一要求采用夾注的格局。
2.理工科專業結業論文(設想)不采用腳注形式進行正文,需要進行正文的,置于參考文獻中。理工科專業結業論文(設想)的參考文獻集中放在論文(設想)的注釋之后,零丁成頁排版,數量應不該少于5種。具體表述格局見后。
3.文科專業結業論文正文的表述同一采用下列格局:
(1)引自著作的,表述格局例如:作者:《書名》,××××出書社××××年版,第××頁。若是所引注的著作為兩人以上合著,則作者名并列,兩頭用頓號間隔,其他不變;若是所引注的著作為主編或編著類的著作,則在作者后加上“主編”或“編著”字樣。
例如:
①明、崔建遠:《合同法新論總則》,中國大學出書社2000年版,第86頁。
②余能斌主編:《民》,中國人民大學出書社、出書社2003年版,第189頁。
(2)引自論文的,表述格局例如:作者:《論文的篇名》,《期刊的名稱》××××年第××期。
例如:王家福:《21世紀與中國民法的成長》,《家》2003年第4期。
(3)引自的,表述格局例如:作者:《文章的篇名》,《名稱》××××年××月××日第××版。
(4)引自譯著的,表述格局例如:[德]伯恩魏德士著,丁小春、吳越譯:《學》,法令出書社2003年版,第16頁。
(5)引自收集的,表述格局例如:
[美]W.N.赫菲爾德著,陳端洪譯:《司法推理中使用的根基法令概念》,,2005年6月12日。
(6)引自外文文獻的,書名、論文名用斜體表述格局如下:
著作類如:H .H .Marshal,Natural Justice ,London : Sweet …,其他同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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