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證券論文發表了我國當前證券市場的信用交易問題探討,目前信用交易已經成為世界證券市場的一個不可逆轉趨勢,那么我國作為新興市場經濟國家,也必須要對自身的信用交易進行發展,以能夠和世界經濟發展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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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意義上來講,我國證券市場目前還僅僅出于發展的一個初級階段,因為信用交易機制中潛在的風險一直備受人們的擔憂,所以在自始至終都很難得到管理當局的接受。由此可見,信用交易機制的分析研究工作一旦做不到位,那么受制于我國證券市場的運作機制,且大大阻礙了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可持續性。故此,就信用交易機制的基本特征與市場效應作為,探析信用交易風險問題的切入點,為風險的監管總結出更實際更可靠的研究治理對策。
一、信用交易的發展優勢和風險識別
其中信用交易的實施主要有一些幾點發展優勢:(1)當長期資金無法得到儲蓄的需求滿足,在這種情況下,證券交易市場便可為企業獲取低成本資金起到快速促進和積極支持的作用,使長期投資獲得成功的一定保障。(2)市場一旦出現過度上漲的趨勢時,供應量因為融券的賣出而不斷被放大并最終導致價格回落。其過渡下跌的階段,會因為信用交易賣出的融資,而逐漸扭轉價格下跌的慘境使之回升。(3)實際金融市場中,其每個投資者都存在這一定差異性的偏好。而在很大程度上,信用交易則可通過對不同投資人群的投資份額的不斷擴大,來滿足其不同的偏好需求,以正規渠道,將高成本資金匯入投資者的囊中。
在國外證券市場中,信用交易已經成為極其普遍的一種交易方式。而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融匯,我國證券市場穩步發展的近年來也徐徐打開了證券之門。但任何事物都是利弊共存的,信用交易亦是如此;其積極作用若想得以充分發揮,就必須做好風險的規避工作,否則證券市場的進程必將受到阻礙。引申來講,證券交易機制的風險同樣隸屬于金融風險的范疇,就目前出現的風險類別上來看面,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1.信用交易的體制風險
信用交易的體制風險,嚴格意義上當屬于系統性風險。主要反映由于體系中存在的紕漏而致使國家金融滋生風險隱患或者增加了風險程度。而信用交易機制在對銀行信用規模進行擴大時,其自身所具備的創造虛擬供求性能與銀行信貸來完成融資的形式,將很容易引發兩種后果的產生。一種是;虛擬資本將因為信用交易而增長,且信用乘數的擴張效應遠比一般信貸引起信用乘數效應要更為復雜。間接性地提高了中央銀行在宏觀控制社會信用總量上要求。另一種是;證券的價格極有可能會因為虛擬供求助推而不斷上漲,最終導致與實際經濟狀況脫軌的泡沫現象。
2.信用交易的信用風險
明確的說,信用風險即是指一方道的違約而導致另一發的損失。一般情況下,這種風險的發生多因為交易雙方對彼此間所擁有的信息不對稱或其他因素而造成。于是便有了“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現象時有發生。因此,對于信用風險的規避,金融機構尤為看重。
3.信用交易的市場風險
信用交易市場風險,主要系市場價格的變動所致。一旦信用交易失控或出現其他變故,其市場的操控權,將無疑受到那些雄厚實力的投資者的瓜分。倘若聯手證券商,那么整個市場局勢必將為此受到大幅度的震蕩,甚至最終損害了一般投資人群理應享有的利益;蛟S這就是我國目前為什么仍存在一大部分人群抗拒信用交易體制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信用交易體系仍涉及到其它方面的一些風險。比如;結算風險、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等等。而從客觀形勢上來看,體制、信用以及市場是最具代表性的三大風險。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我國證券市場信用交易的發展。
二、我國證券市場信用交易風險的有效控制
我國證券市場信用交易風險已經成為信用交易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根據以上分析,我國對證券市場信用交易風險的控制,可以從以下幾點著手進行:
1.加強信用交易風險控制機制
(1)為了保證投資理念的良好發展,杜絕惡性或不切實際的負面、消極性的炒作,信用交易資格的認證制度必須要加強。其考慮因素主要涉及的范圍是:股價波動幅度、公司治理機構、股東以及管理基層的誠信度等。
(2)為了更好的對融資保證金和融券保證金雙方各自比例形成完善的管理,以及包括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限額的同時管理,所以對市場信用額度的管理制度必須要加以強化或重新實施改革。
(3)為了防止股票市場的過度融資融券,從而更好地對單只證券信用交易實施比例限定,可建立起單只證券信用額度的專項管理制度。
(4)建立信用交易的初期階段,為投資者加強審定制度的建立。以擁有多年經驗的股票投資者為標準,并對投資者的信用和股市市場交易歷史等情況,進行銀行系統個人征信體系的考察。
2.盡快為轉融通建立管理機制
從《管理辦法》的條列中可獲知,融資融券因為主要依賴靠券商自有資金和自營證券來進行完成,故此便造成風險的承擔問題只能自己來肩負的后果。而國外卻不然,所有券商抵押的資產,若想變成具備可流通性的資金,信用交易往往可通過融通機制來實現,且于一定程度上促進并優化了券商的投資結構。而為了進一步拓寬券商融資融券業務的資金和政權來源渠道,我國應基于信用交易制度,加快轉融通機制的建立步伐。這樣不僅能對合理化分散券商風險,而且還能加強政權的托管工作以及抵押比率的有效制定,從真正意義上提升抵押資產的定價能力,F行條件下,可將券商與基金公司、保險基金等限定于轉融通范圍中,隨著不斷地發展,進而將范圍朝券商和商業銀行之間過渡。
3.信用交易監管,建立多層次的監管體系
針對我國國情,信用交易監管體系,可從“立法、監管、自律”三個方面來著手建立。 (1)建立法律監管。以《證券法》《證券交易法》等法律委員會制定的律法,來作為監管機制的法律準繩。
(2)證監會與人民銀行的集中行政監管。證監會主要以證券流通為基準,對證券公司和投資者實施相應的交易條規以及有效的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對那些違法違規行為的稽查工作。而人民銀行方面,則主要是針對銀行以及非銀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機構,實施集中制的監管手段。根據市場貨幣供求情勢來對資金比率進行調整。
(3)交易所的市場管理。憑據市場或者單只證券的信用交易的實際情況,來對信用交易資格進行詳實的確定。交易過程中一旦出現任何異動,要及時做好警示工作,情節嚴重則有權代行證監會職權實施相應的處罰措施。
(4)制定證券業協會的行業監管體制。從行業道德規范出發,對協會成員實施行為法律規范和道德準則的要求與監管。
三、我國當前證券市場信用交易制度建立的建議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證券市場開始不斷進行著發展,目前不管是在市場規模,還是交易技術手段和法規制度之上,均具有一定的成就,其已經成我國市場經濟中的主要組成部分。但是就目前來說我國依然沒有建立證券市場信用交易制度,其主要是因為我國證券市場中所存在的各種問題,因此想要建立信用交易制度,首先就必須要對我國證券市場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解決,其具體措施可以從一些幾點著手:
1.對我國上市公司質量進行提高
只有逐漸把我國上市公司質量進行有效的提升,才能夠促進強大市場推動力的產生,從而推動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其中關于上市公司質量問題,則主要包括市場規模和人才引進等。證券市場本身就是資本市場的一個主體,因此其在市場經濟建設中具有重大作用,關于其對于資本市場發展所產生的推動力,則集中在這兩方面,其一為采用核準制對額度管理進行替代,其二為對上市公司的淘汰制度進行加強,從而對上市公司質量進行提升。只有是在上市公司質量提升的基礎上,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才能夠穩定,才能夠為其擴容提供有效保障,從而為我國證券市場交易制度的建立,提供良好的理論基礎。
2.對資本市場的交易品種進行增加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逐漸發展,居民受眾所能夠擁有的剩余資金也隨之增多。那么在這一情況之下,則就需要依照目前居民、企業及金融機構需求等的不同投資需求,對其資本市場交易工具的便捷性、盈利性以及安全性綜合考慮基礎上,進一步進行拓寬,不但要對其融資渠道進行拓寬,同時也要對其資本市場結構進一步進行完善。只有在以上各項均進行完善的基礎上,那么建立政權市場信用交易制度,才會變得更加迫切。
3.對以投資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進行發展
投資者本身也就是資本市場不斷進行發展的生力軍,只有不但對其投資者數量進行增多,才能夠有效推動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確保金融市場的繁榮景象。目前根據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現狀來看,就必須要對其投資基金進行大力發展。那么對其結構投資者進行增加,就是其最有效的解決方法,同時也是對投資主體結構失衡進行調整的主要手段,其不但能夠對市場活動水平進行提高,還能夠對資本市場的發展進行規范。機構投資者的增加,能夠進一步對證券市場規模進行擴大,同時對其投資功能進行強化,最大化的減少投資盲目性,這一方式的實施將會對我國股市的長期穩定發展,產生巨大的意義。其投資者越大,那么股市的穩定性也就會越高,這樣才能夠有效促進我國證券市場信用交易制度的不斷發展。
四、結語
綜上所述,在我國證券市場迅速發展的當前,信用交易制度的建立是其未來主要發展方向。但是信用制度的建立并非是一朝一夕之事,因此目前主要就是要對證券市場發展中存在問題進行充分認識,并在此基礎上解決問題,從而為我國證券市場信用交易制度的建立,奠定良好的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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