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計算機網絡技術和網絡經濟的快速發展,在線團購作為一種新型的網絡購物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關注。更專業的團購網站出現在中國的網絡中。但是在合同法領域,在線團購合同和傳統電子合同有許多不同的特點,接下來小編簡單介紹一篇優秀網絡技術論文。
一.網絡團購合同的界定
網絡團購合同作為一種新的合同形式,是電子合同的一種類型。筆者認為,網絡團購合同就是買賣雙方以互聯網為載體,利用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或者電子商務網站等方式達成的買賣商品的協議。網絡團購合同的雙發當事人可以利用計算機等通訊設備來訂立網絡團購合同,一般均由第三方專業的網絡團購網站發布商品或服務的銷售信息,消費者相中商品或服務后點擊購買并在線支付價款,就此合同成立。網絡團購合同是電子合同的一種,與傳統合同的本質是相同的,都是對合同簽訂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明確約定的文件,但網絡團購合同的締約方式和載體卻是有別于傳統書面和口頭合同。而網絡團購合同的主體不僅僅有實體商家和消費者,還有第三方專業團購網站,合同關系也比較復雜。
二.網絡團購合同與傳統買賣合同的區別
首先由實體商家和第三方網絡團購網站針對所要出售的商品或者是服務的名稱、價格、數量等相關的細節部分進行商定,再對雙方在網絡團購交易活動過程中的進入退出、商品或者服務品質的安全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保護等多方面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歸屬問題等進行具體確認。其次將實體商家提供的具體的商品或服務的團購信息發布在團購網站上。買家通過免費注冊的方式,成為該團購網站的會員,從而獲取團購網站的一個電子身份認證。買家可以憑借電子身份認證在團購網站上瀏覽相關的商品并根據自己的喜好對商品或者服務進行購買。當買家對相關商品或服務點擊“購買”按鈕后,團購網站隨即跳轉至網上支付頁面。在對商品或服務完成支付確認后,團購網站就把本次團購的相關信息和密碼通過手機短信或者郵件方式發送至用戶處,本次網絡團購交易活動的團購合同即宣告成立。另外一種模式是以代金券的形式進行團購,消費者以較平常更為優惠的價格在團購網站上購買下實體商家的代金券,在成功支付并取得相應的代金券憑證后,再線下憑借代金券到商家購買相關商品或體驗相關服務,并直接向實體商家支付剩余的合同價款,此時本次網絡購物合同成立,團購交易完成。若參與團購的消費者人數并未達到團購網站要求的最低人數時,本次團購交易操作將取消。團購網站要知會消費者并全額退還消費者已支付的價款。
在網絡團購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實體商家與消費者其實并未發生直接的溝通,整個交易的操作過程均是通過第三方團購網站進行的。而在后續的合同履行的過程中,第三方團購網站就不再參與,而是由消費者與實體商家進行相關溝通和完成合同的后續履行。綜上所述,網絡團購合同是由實體商家與第三方團購網站,第三方團購網站與消費者二個合同、三方當事人所構成的新型合同。在團購網站先行代為收款情況下,團購網站用自己名義和消費者簽訂相關的商品買賣協議或者是服務協議。而合同的履行則由實體商家履行。以下為筆者的具體研究:
1.賣方權利前置性
網絡團購合同的成立必須以消費者先行履行付款義務為前提,消費者必須要先在團購網站上進行付款操作,付款成功后消費者收到團購網站的商品或服務的團購短信或者郵件提醒后,實體商家才會將物品郵寄至消費者處或者消費者才可以憑借該短信或郵件到實體商家處領購商品或體驗服務。即消費者必須先履行付款義務,也意味著經營者的權利也先行實現。在傳統買賣的合同中,買賣雙方一般均為同時履行各自義務,即傳統意義上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買賣經營模式。在傳統的B2C、C2C網絡購物中,例如在淘寶,京東商城等網站購物時,消費者先將商品的價款轉存入支付寶、財富通等第三方支付平臺中,直到商家將貨物通過郵遞或其他方式送達至消費者處,消費者檢驗商品無誤后點擊確認收貨的時,第三方支付平臺才將這筆貨款轉入商家的賬戶中,而不是買家在一開始下單支付后就直接將價款轉入給商家。但是在專業第三方團購網站上,與傳統的B2C、C2C購物網站不同的是,當消費者對某種商品或服務進行團購操作時,消費者只有先將商品或服務所對應的價款支付至第三方團購網站并確認支付成功后,網絡團購合同才成立,而交易中所涉及這筆商品或服務的價款首先由第三方團購網站進行保管。但是以消費者已經完成價款的支付為條件來完成網購合同的成立,這種合同的履行方式就率先先保證了商家的權利,而犧牲了消費者的某些權利。團購交易特別是線上線下方式結合的團購交易,當消費者去線下實體商品領取物品或者體驗服務時,賣方已經預先獲取了商品或服務的全額價款,并且沒有任何第三方監管平臺對后續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后續合同的履行則完全依賴于商家的自覺性與誠信。
2.合同內容具體確定性
合同內容的具體確定性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之一。在網絡團購的交易過程中,第三方團購網站僅僅在網站上發布了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數量、價位、消費截止日期等相關的信息,而卻沒有告知消費者有關商品或服務的質量保證和有關各方之間權利義務等相關的信息。當網絡團購合同成立之后,不論是消費者收到商家郵遞的商品還是實際前往實體商家領取商品或體驗服務,均為合同履行之后方才能確認商品或服務的品質是否符合合同中所描述的內容。而在網絡團購的合同中所規定的內容通常為要約所記載的內容,它規定消費者不可以提出反要約申請,但卻沒有很詳盡地規定出大部分合同所應具備的重要條款。由此可見網絡團購合同的內容并非是完全具體確定的。比如,通過網絡團購方式購買化妝品時,團購網站發布信息時通常描述了化妝品的名稱、產品出產地、產品功效等,但卻很少提供產品生產日期和產品保質期等一些相關的重要信息,但是上述的這些信息也往往是消費者選擇這種商品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經常有一些消費者在團購網上團購的化妝品,竟然是快到產品保質期或有一些是過了產品保質期的化妝品,這樣的行為嚴重的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3.合同履行時間的不確定性和有限性
在網絡團購的交易過程中,較多的為線上線下交易模式。消費者通過某團購網站購買某種商品或者某種服務,但是需要持相關的團購券在線下到實體商家進行后續的消費,對合同進行后續的履行。如在網上團購餐飲票,需要手持相關的短信或著憑借打印的團購券,在頁面標注的有效期前往實體商家處就餐,接受商家提供的美食,然而合同的履行時間依則賴于消費者自己的選擇。相對于多位團購此服務的眾多私下可能并不相識的消費者們,大家應該不會都選擇在同一個時間段內都到實體商家消費。而實體商家也受限于店鋪有關顧客的承載人數,店內服務人員的數量等因素也無法滿足全部團購消費者在同一時間履行后續的需求。因此針對上述情況,實體商家通常會規定一個相對較長的時間段間,供消費者在適合的時間內來履行自己后續的交易操作。
但是團購商家追求的利潤的最大化,因此對團購合同的履行時間段往往設定了一個比較短的有效期限。因此如果由于消費者個人原因,在規定的有效期內沒有前往商家進行消費,則視為合同自動失效,消費者自行承擔相應損失。而消費者往往無法進行退團操作。履行期間內消費時間的不確定性讓消費者領取商品或者體驗服務的時間更為靈活機動。但是有關有效期時間的限定和團購網站不能自主退團的設定,使許多消費者由于各種原因在規定的時間內由于不能履行合同而帶來的損失卻得不到相應的補償。這肯定會使消費者對選擇網絡團購的初衷包括價位上和便捷性上的優勢大打折扣,不利于每一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障。
閱讀期刊:信息技術
《信息技術》(月刊)創刊于1977年,是由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黑龍江省信息技術學會主辦;主管部門黑龍江省信息產業廳;由黑龍江移動通信公司、黑龍江省誠信建設促進會、黑龍江省軟件行業協會、黑龍江省農業信息中心、黑龍江省農墾通信有限公司等單位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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