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研究的開展和成果論文的撰寫往往涉及很多參與者。某些(或者全部)參與者可能作為“作者”出現(xiàn)在與最終論文相關的作者列表上,而明確誰是真正的“作者”(而不是諸如“擔保人”或者“顧問”)至關重要。對作者身份的明確和確認是至關重要的因素,能夠表明論文本身真正反映了與之相關的工作人員的工作。
讓我們看看在考慮作者署名時需要注意的一些要點。
1、作者列表。
署名及作者姓名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應該在論文寫作開始之前就做出決定,但是要考慮到這些情況可能出現(xiàn)變化(這取決于各位參與人的實際參與情況)。
2、如何定義“作者角色”?
國際醫(y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 ICMJE)在其網(wǎng)站上提供了指南,可以去其網(wǎng)站查看。
盡管這些指南適用于醫(yī)學專業(yè),但關于作者角色的原則同樣適用于其他學科。
• 只有做出實質性知識貢獻或者撰寫手稿的人員應納入作者列表。
• 安排病人做研究,或者提供資金或者起到行政監(jiān)管作用的人不足以納入作者列表;做出此類貢獻的人應出現(xiàn)在致謝章節(jié)。
• 募集資金、收集數(shù)據(jù)或者對研究小組進行一般監(jiān)管的人不是作者。
如果作者之外的其他人員,比如科學作家或者公司員工(包括醫(yī)藥代表)參與了論文寫作,必須披露這些參與人員。
3、作者是委員會。
• 如果某個多中心組織進行了研究,該小組應指定一個寫作委員會對手稿直接負責。
• 該委員會應完全滿足ICMJE(針對醫(yī)學)確定的作者/供稿人標準。
• 期刊編輯可能會要求委員會作者填寫針對期刊的作者和利益沖突披露表。
• 提交一個組織撰寫的手稿時,通信作者應明確說明首選引用文獻,列出各個作者以及組織名稱。(其他人員列入致謝章節(jié)。)
4、作者出現(xiàn)順序的國際慣例。
• 完成主要工作的人員排在第一位
• 其余人員按貢獻大小排序
• 組織領導/主管排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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