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評定是對作者工作上以及專業上的一個評定標準,職稱評定對作者是有要求的,包括業績成果、學術成果以及成績獲獎等,每個單位的要求都是不同的。接下來,根據這個問題詳細的說說:
一、主持或者作為主要參加者,完成統計業務工作項目
(一)設計1項國家級、省部級或者2項地市級綜合性、常規性的統計調查方案。
(二)組織實施1項國家級、2項省部級或者3項地市級較大規模的統計調查項目;或者在縣級機構、企事業單位,組織實施5項國家、上級下達或者自行設計的統計調查項目。
(三)組織編輯3本(年)全國、全行業(部門)、省級統計資料,或者4本(年)地市級統計資料;或者5本(年)縣級、企事業單位統計資料。
(四)完成1項國家級、省部級或者2項地市級科研課題研究項目。
二、主持或者作為主要參加者,取得統計工作業績成果
(一)在本單位、本專業工作期間,2次獲得國家級、省部級三等以上獎項,或者3次獲得地市級二等以上獎項,或者4次獲得行業主管部門的專項獎勵。
(二)設計的1項統計調查方案被國家級或者省部級主管部門采納;或者設計的2項統計調查方案被地市級主管部門采納。
(三)編輯的統計資料2次獲得省部級二等以上獎項;或者3次獲得省部級三等以上獎項。
(四)完成的科研課題研究成果或者撰寫的統計分析報告,1 次獲得國家級、省部級二等以上獎項,或者2次獲得國家級或者省部級三等以上獎項;或者研究成果、政策建議3次被主管部門采納,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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