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云南邊疆民族地區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復雜的文化環境和特殊的國防意義,成為敵對勢力宗教滲透的重點目標。本文客觀分析當前云南跨境民族地區宗教滲透的現狀與特點,評價其對意識形態安全帶來的挑戰與危害,結合云南建設中國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的實際,提出抵御宗教滲透、維護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宗教滲透,云南,邊疆民族地區,意識形態安全,核心雜志發表論文
意識形態安全包括國家指導思想的安全、政治信仰的安全、價值體系的安全和民族文化的安全等方面內容。當前我國意識形態安全領域的主要威脅之一,即境外敵對勢力的宗教滲透活動。邊疆民族地區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復雜的文化環境和特殊的國防意義,成為敵對勢力滲透的重點對象。敵對勢力企圖借助宗教宣揚西方價值理念,散布民族分裂言論,以宗教認同挑戰中華民族和社會主義國家認同。如果對宗教滲透防范不力,勢必危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導致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流逝,產生嚴重的國家認同危機和馬克思主義信仰危機。如何有效抵御宗教滲透,維護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為中華民族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共同的精神家園,是我們必須認真研究的重大課題。
一、云南跨境民族地區宗教滲透現狀。
云南有 26 個人口在 5000 人以上的世居民族,少數民族種類全國最多、五大宗教俱全、少數民族宗教和民間信仰多樣,宗教關系極具典型性和代表性。與云南為鄰的東南亞國家,同樣也是民族成分眾多,宗教信仰復雜。在云南 4060 公里的邊境線上,有 16 種民族跨境而居,邊民在日常經濟交往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進行宗教文化的交流,從而使云南宗教在具有本土地域特征的同時,也呈現鮮明的國際性。歷史上,緬甸、泰國、越南等東南亞國家是佛教、基督教等世界性宗教向云南傳播的重要通道。例如,南傳上座部佛教,即是由印度本土向南傳到斯里蘭卡,經緬甸等東南亞國家而傳至云南傣族地區的;緬甸八莫、密支那等地,一直是西方傳教士向云南傳播基督教的重鎮;云南跨境民族因受邊境線對面本民族同胞的影響而信奉基督教的例子非常之多。
在地理位置上,云南與毗鄰的東南亞國家山水相連;在人文環境上,云南跨境民族地區與周邊國家同民族同宗教現象十分突出。近代以來,西方列強將東南亞部分國家和地區變為殖民地,并試圖以此為跳板向中國擴張,云南則首當其沖。除了直接采取武力措施外,也間接利用宗教進行軟性滲透。當前,在全球一體化和文化多元化進程加快的國際背景下,境外宗教滲透活動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參與滲透的有美國、英國、韓國、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宗教組織。據有關部門掌握的情況,涉嫌利用基督教對云南進行滲透的境外組織達80個之多。①其中,境外敵對勢力和分裂組織中的“扎諜老佛祖”、“全世界文蚌族同盟會”、“印緬‘愛與行動’組織”等;境外宗教勢力和教會組織中的“緬甸基督教傈僳會”、“緬甸傈僳族神召會”、“仰光華人基督教會”;早年云南外國傳教士后人及其教團中的美國摩爾斯家族;非政府組織中的“世界宣明會”、“樂施會”、“傳愛醫援會”等,活動最為頻繁,影響也較為惡劣。②。
總之,云南跨境民族地區宗教具有民族性與國際性交織、地域性與多樣性結合、日常性與功利性融合等較為顯著的特點,在整體上使云南跨境民族地區宗教具有特殊復雜性,這種復雜性與周邊國家復雜的社會和民族宗教形勢相重疊,使跨境民族地區成為境外宗教滲透的前沿陣地。隨著云南建設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進程的不斷深入,抵御宗教滲透工作面臨的壓力逐漸增大,必須高度重視且采取有效對策。
二、云南跨境民族地區宗教滲透的危害性。
宗教滲透與宗教傳播、宗教交流有著本質的區別。宗教傳播是以宗教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為手段,跨越特定的空間和時間界限爭取信徒、擴大宗教影響的一系列宗教性活動。在這些活動中,宗教主要作為一種信仰資源而被宗教組織或個人所使用。宗教交流是以宗教自身作為媒介開展的一系列旨在促進友誼、加深理解的文化友好性活動。在這些活動中,宗教是一種良性的文化資源。而宗教滲透則是在宗教名義下進行的政治破壞活動,其目的不在于爭取更多的個體信仰者,而是消融異質社會的思想、文化和信仰基礎,是針對異民族的政治、文化和社會整體進行的滲透活動。宗教滲透不是服從宗教目的而是服從政治目的。云南跨境民族地區宗教滲透的危害首先表現在意識形態領域,進而向社會領域全面擴散,如同惡性腫瘤不及早切除,必將引起整個肌體的全面病變。
1、大力宣傳宗教,挑戰馬克思主義的主流意識形態。 各種跡象表明,當前境外宗教滲透的重點在意識形態領域,方式更為多樣,手段更為狡猾,目的更為隱蔽,“直接滲透”、“硬滲透”也逐漸轉變為“間接滲透”、“軟滲透”。有緊密配合敵對勢力的“和平演變”戰略,加大對黨員干部、知識分子、白領階層等“社會精英”進行所謂的“洗腦工程”;有針對基本信教群眾的所謂“松土工程”;有針對我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所謂“福音西進計劃”;有針對云南跨境民族的所謂“哈尼撒種計劃”等等,有組織、有計劃地大力宣傳宗教思想,與我爭奪群眾,挑戰馬克思主義的主導地位。
2、制造分裂,挑戰中華民族認同和社會主義制度認同。西方敵對勢力對中國的“和平演變”政策,一是對中國發達地區的“西化”,一是對西部少數民族地區的“分化”,“西化”和“分化”都拿宗教做文章。云南是我國重要的邊疆民族省份,也是長期以來國內外反動勢力制造民族矛盾、祖國分裂的重點地區。民國初期傳教士編寫的拉祜文《圣經》讀本第一句話就是“上帝,漢人來了,我害怕”;③在帶有政治傾向的外國傳教士宣傳下,部分少數民族教徒“只知道英國人好,上帝好,八莫、密支那好”。④解放初期,云南跨境民族中一些基督教教徒公開響應傳教士的號召,要求與中國割土分界,隸屬英國;一些教徒在國內外反動傳教士的鼓動策劃下,敵視新生的人民政權,發動武裝叛亂和集體叛逃活動。一些滲透分子毫不隱諱的提出“把教徒組織起來,與共產黨和政府對抗到底,不要聽共產黨的,要聽神的”。1994 年,泰國清邁基督教會在一些西方國家宗教組織的支持下,成立了“全世界文蚌族同盟會”,企圖利用基督教統一各民族的信仰,建立包括我國景頗族、傈僳族、怒族等在內的“克欽獨立國”。⑤一些信奉基督教的景頗族群眾私自越境到緬北進行宗教活動,有的還參加了克欽獨立組織的各種活動。如果我們忽視抵御境外宗教滲透工作,必定削弱我國邊境少數民族的國家認同、中華民族認同和社會主義認同。
3、散布反動言論,動搖黨的群眾基礎。 境外宗教滲透帶有明顯的政治色彩,反對我國主流意識形態,散布反動言論,企圖借以詆毀黨的形象,離間黨群、干群關系,損害黨在人民群眾特別是信教公民中的影響力。如云南邊境某縣的農村黨員中有 224 人信基督教,占農村黨員總數的 22%,其中 179 人是入黨后信教的,而另外的45 人入黨前就信教,但入黨后始終沒有脫離宗教活動。由于境內宗教活動的蔓延和境外宗教勢力的宣傳鼓動,使一些具有境外宗教勢力背景的宗教人士在信教群眾中很有影響力,一些信徒不接受政府工作人員領導,而是聽從宗教權威人士的安排。同時,一些境外宗教勢力極力向我信教公民灌輸基督教起源于西方,只有接受西方教會領導,才能受到上帝保佑的思想,還千方百計篡奪合法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領導權。由于受境外教會的影響,個別近期信仰基督教的公民把本民族的傳統風俗統統視為邪魔外道,不參加本民族的傳統節日等活動,不支持社會公益事業,挑起群眾糾紛,制造民族矛盾,傷害民族感情和民族自尊心,在信教與不信教的群眾間形成隔閡,破壞了邊境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
4、危害正常宗教秩序,削弱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基礎。 宗教滲透不僅以直接形式挑戰一國意識形態和政治信仰,還通過控制現有宗教來間接實現這一目標,對宗教界的正常活動造成很大的沖擊。所以,宗教滲透不僅是人民的公敵,而且也是宗教的公敵。宗教滲透的一個重要目標是控制我國教會,破壞我“自治、自傳、自養”的“三自愛國方針”,干涉我國宗教事務,危害宗教正常秩序,使正常宗教活動受到干擾,引起信徒宗教生活的混亂,侵蝕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思想基礎和社會基礎。因此,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境外滲透活動往往直接與我國現有宗教爭奪信徒,由于宗教滲透往往以豐厚的物質利益為誘餌,加之極具煽動性、迷惑性的說教,也使一些辨別力不強的公民和正統宗教信徒轉向滲透進來的宗教,這對我國宗教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這些轉向滲透宗教的信徒會被境外敵對勢力強行洗腦、改造和控制思想,并被利用來做出危害國家和社會安全的犯罪行為。這些被控制的教徒,很難再回歸正常的社會生活和宗教生活。
如果宗教神圣性總是為各種罪惡的政治活動所利用,那么,宗教在信徒和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就要大打折扣。在中國近代史上,雖然不乏以虔誠之心傳播基督教的友好傳教士,但是,因為從根本上說基督教還是被利用為侵華工具,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極大災難,所以,基督教在近代中國社會中的名譽是不好的。在鴉片戰爭之前傳教士就在“為基督征服世界”口號的激勵下開始為武裝侵華制造輿論,搜集情報,出謀劃策,積極參與戰爭,成為殖民者的“特種部隊”,起到了輔助帝國主義侵華的作用。鴉片戰爭后,基督教獲得在華公開傳教的特權,從“非法偷渡者”變為擁有諸多特權的“外來文化傳播者”了。他們開辦的醫院、學校等各種“慈善機構”也遍布中國大江南北,其根本目的,用曾國藩之弟曾國荃的話說就是為了“盜竊中國人的心”。⑥1877 年舉行的在華傳教士大會上便有人說:“傳播基督教的工作很適當地被比作軍隊的工作。軍隊的目的不單是盡量殺傷或擒獲敵人,乃在征服全部敵人……基督教的工作目標也是一樣,它不單在盡量招收個別信徒,乃在征服整個中國。”⑦舊中國的不少基督教徒長期在“洋教”的影響下,接受奴化思想,原有的民族意識減弱,以致社會上流行一句痛心的話“:多一個基督徒,少一個中國人。”⑧。
些境外基督教組織在云南進行滲透活動時,抓住我一些少數民族群眾文化素質較低等特點,大肆渲染“世界末日論”,給社會造成極大恐慌,有人聽信以后,拋棄財產或變賣家產,不工作、不勞動,吃喝玩樂,坐等世界末日到來。一些地方因為出現了境外滲透活動,原來的堂點班子被分裂,信徒形成了派別鬧不團結,嚴重干擾了正常的宗教秩序。如果我國的宗教界不能站穩立場,成為境外敵對勢力進行政治滲透的工具,危害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它將很難獲得自身的獨立和正常發展,宗教一系列積極的文化和社會功能勢必日漸凋零,逐漸失去社會的信任,失去信徒,勢將危及宗教自身的生存與發展,這就是宗教滲透對宗教這一社會意識形態本身的最大危害。
三、抵御宗教滲透,切實維護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對策。
目前,意識形態領域是境外宗教滲透的重點所在,而宗教滲透的危害也總是從意識形態領域擴展至社會現實的各個層面。因此,抵御宗教滲透、維護國家意識形態安全是相互聯系的。
1、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培育國家政治認同和社會主義制度認同。 宗教滲透從其本質來說,是一種異質文化的滲透。因此,要有效地抵御宗教滲透,從根本上說,就要提高民族對自身文化的高度認同。文化認同是指個體與外部世界、個體與個體以及個體與群體之間的一致性確認,它主要包括身份文化認同、民族文化認同、政治文化認同、國際文化認同等幾個方面的內容。文化認同對于民族國家的生存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是國家主權獨立的基礎、國家安全的重要內容和綜合國力的組成部分。通過文化認同來強化人們對中華民族文化和社會主義文化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是有效抵御對境外宗教滲透的重要屏障。而作為文化核心的價值觀,是一個社會所特有的文化、文明的精神實質和顯著標志。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增強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本質體現。要鞏固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堅持不懈地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武裝全黨、教育人民,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會主義榮辱觀引領風尚,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指引下,通過取得全體民眾廣泛而深刻的價值認同,使人們超越地域、血緣、風俗、習慣乃至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差異,彰顯中華民族整體文化的歸屬感和向心力,培育國家認同、中華民族認同和社會主義制度認同,就能在意識形態領域構筑一道抵御境外敵對勢力宗教滲透的鋼鐵長城。
2、夯實馬克思主義的思想基礎,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這一指導思想吸取了人類文明中的一切精華部分,是人類歷史上迄今為止最科學的理論,并且具有不斷與時俱進的可貴品質。中國共產黨結合中國國情,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以實事求是的態度不斷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大力推進理論創新。宗教是從原始社會就存續至今的意識形態,作為宗教核心部分的有神論已經不斷為科學證偽,但宗教依然還具有一套極為精致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這是它能在人類幾千年文明史中香火不斷的重要保障,我們不能因為宗教是有神論就認為它一駁就倒。在特定的范圍和情況下,宗教具備挑戰主流意識形態的能力。因此,我們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夯實馬克思主義的思想基礎。在全社會弘揚主旋律,重點在青少年、文化素質較低的群眾和共產黨員中根據各自特點宣傳無神論,使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牢牢占領思想陣地,使所有公民都具備最起碼的反宗教滲透意識,從而使境外敵對勢力的宗教滲透活動無立足之地。
3、保護與發展跨境民族傳統文化,構筑抵御宗教滲透的文化屏障。 與基督教相比,少數民族宗教自身的文明素質和信仰素質較低,自我調適以適應社會的能力較弱。因此,我們必須采取強有力措施,逐步提升少數民族宗教的信仰素質和文明素質,使少數民族宗教在適應社會發展的同時,獲得自身的良性健康發展,在固本強身的基礎上應對基督教傳播的挑戰。宗教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失去了民族宗教,民族自身將無所適從?這不僅是一個民族自身的損失,也是一個國家的損失,甚至也是全世界的損失。無數事實證明,本民族傳統文化保持的越好,外來宗教就越難以進入。因此,根據現代社會的發展需要,進行合理揚棄,引導包括原始宗教在內的少數民族傳統文化走上健康、理性的發展之路,將有助于抵御境外勢力的宗教滲透活動。
4、落實具體措施,依靠社會主義自身的力量戰勝境外宗教滲透。 一是不斷加大宗教政策的宣傳力度,使全社會都能認清境外****勢力利用宗教分化、西化中國的險惡用心,牢固樹立抵制和防范宗教滲透的思想意識,不斷提高辨別宗教滲透與宗教交流、傳播的能力。
同時,要進一步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對空中廣播和網上散布的宗教滲透言論進行控制和過濾,多開辦一些宣傳我國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為主題的媒體,通過多種渠道向境外宣傳,使國際社會了解我國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現狀,爭取國際輿論的理解。二是制定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使打擊宗教滲透活動有法可依;在向我們的黨員干部、群眾和宗教界人士進行宗教法制教育的同時,積極向境內外的外國人宣傳我國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使他們了解相關規定。三是建立健全政府管理宗教滲透事務的專門機構,培養一支人員穩定、技術過硬的反宗教滲透專業隊伍,常設于公安部門也好,宗教部門也好,總之,使公民一旦發現可疑情況能夠立即報告,及時制止宗教滲透活動。宗教滲透渠道繁多,在對外經濟、文化交流中往往隱藏有宗教滲透,為此,要建立和完善反滲透機構的協調網絡,建立由宗教、公安、國家安全、民族、民政、經貿、文教、衛生、海關有關部門參加的宗教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可對內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打擊宗教違法犯罪行為,對外促進宗教友好交往,共同抵制境外宗教滲透。任何涉及宗教滲透活動的違法犯罪活動都由該部門負責,責任明確自然效率就高,這是我們抵御宗教滲透的組織保證。四是建立健全涉外宗教事務制度,使一切可能涉及到宗教滲透活動的組織和個人都能堅定立場。包括宗教團體、組織和個人對外接待和出訪制度;出國留學、學術交流、探親訪友人員在涉及宗教問題時應遵循的制度,這是反宗教滲透的制度保證。五是改進工作方法,加大經費投入。由于邊疆民族地區宗教意識深厚,邊民活動的隨意性較大,因此,要特別注意工作方法,切忌簡單粗暴,這就要求我們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善管理的宗教管理工作隊伍。在實際工作中,應以“疏引”、“柔巧”為主,“禁堵”、“剛硬”為輔,避免傷害信教群眾感情,造成國際友好團體的誤解;要不斷加大宗教管理工作的經費投入,并特別考慮設立專項經費,以保證防滲反滲工作的順利開展。六是采取切實措施,提高跨境民族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綜合發展水平。要積極引導和鼓勵宗教團體特別是跨境民族地區的基層宗教組織,帶領信教群眾從事發展經濟、改善生活,推動宗教力量融入社會經濟文化建設中,通過社會主義自身的力量粉碎境外宗教滲透的陰謀。
相關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