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教自學測驗漢言語文學、英語、法令三個專業(本科段)報考前提相關問題的通知
為了滿足社會成長對高條理專業人才的需求,滿足泛博自考生專升本的進修希望。經研究決定,2000年下半年起打消對漢言語文學、英語、法令三個專業(本科段)的報考前提的,現將相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漢言語文學、英語、法令三個專業的學歷條理與規格均為本科要求。本科又分為兩段,即根本科段和本科段。根本科段可間接與本科段相跟尾,根本科段課程查核要求為本科要求,因而,在專業測驗打算尺度上根本科段與本許段是分歧的。鑒于此,凡以上三個專業根本科段的自學測驗在考生,可間接報考該三個專業的本科段課程。
二、其它各類專科結業生報考漢言語文學、英語、法令三個本科段專業,按相關專業測驗打算考生類別施行。
三、漢言語文學、英語、法令專業根本科段的自試在考生,報考本科段課程時,理論課程及格可加入相關課程的實踐查核,但結業論文撰寫與答辯,必要求根本科段和本科段的所有理論、實踐查核課程通過者,方可加入。論文答辯及格,并經思惟道德判定合適要求者,才準予結業。以上請遵照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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