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審計職稱論文發表了新型城鎮化背景下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問題研究,當然要真正做到全面的離任審計,其路漫漫,不能急功近利,需要慢慢摸索。相信這樣的離任審計一定會對新型城鎮化的建設起到積極地監督和促進作用。
關鍵詞:審計職稱論文,審計論文發表
一、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緣起為何
當下新型城鎮化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之中,而這個“新”,最關鍵就在于以人為本,將“人”確立為城鎮化的核心。為了讓這個“新”字得到徹底的貫徹,對起到決策作用的領導干部進行離任審計就顯得格外重要。為此,《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中就提出,保持城市規劃權威性、嚴肅性和連續性,堅持一本規劃一張藍圖持之以恒加以落實,防止換一屆領導改一次規劃,將城市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離任審計。這樣的做法不僅解決了過去政策的不連續性問題,而且對于之前領導干部盲目追求政績,一味以“土地城鎮化“代替”真正的城鎮化所帶來的環境破壞、資源浪費等問題也有了很好的監督和解決。
二、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應審得“全”
離任審計,是對領導干部因任職期滿、退休、調任、免職、辭職等原因,不再擔任本職務的,其履行經濟責任情況所進行的審查和客觀評價。1995年在山東菏澤地區開始進行領導干部離任審計試點工作,之后全國各地通過參觀學習,陸續推廣實行[1]。但以往領導干部離任審計主要都是針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的,學術研究方面也是集中于對財務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的研究。可在新型城鎮化的建設過程當中,除了會出現經濟問題之外,資源節約問題、環境保護問題、民俗民風等文化繼承問題等等也非常重要,而且這些問題最終也會影響經濟的發展,所以從廣義上來說,它們都屬于經濟責任問題,都應該得到審計。
(一)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在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部分,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2]。這樣做不僅有利于查處自然資源資產的損失浪費、無序開發等重大問題,促使領導干部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的公共受托管理責任, 實現資源和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而且也避免了部分領導干部在新型城鎮化建設過程之中還存在舊式的以浪費資源來促進經濟增長的做法。
(二)環境責任離任審計
僅僅強調“自然資源資產負債”可能是不夠的,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更多的是強調對資源的節約,而不是環境問題的解決和環境質量的提高。在城鎮化的建設過程中,各地均存在一些空氣污染、水污染問題、噪聲污染,而這些問題在廣大農村地區尤為明顯。 城鎮化最終的目的并不是以犧牲農村求得城市的發展,而是讓農民的民生得到保障,農村建設更加美好,農村經濟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從環境的角度對領導干部進行離任審計可以讓他們在重視各自管轄范圍內經濟發展得同時,也能夠重視由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生態環境問題。只有環境質量得到保障,農民的生活才能真正的澄凈。
(三)文化繼承與創新離任審計
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在強調物質得到豐裕的同時,文化的繼承和創新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是在以往的城鎮化過程當中,我們經常能看到這樣的兩種現象:一是出現”千村一面”現象,農村特色文化逐步淡化。二是城鎮化過于重視農民市民化過程中物質條件的提升,卻很少提及對農村文化的創新和對農民精神層次的文化需求的滿足。其實城鎮化的結果不能僅僅只是看農村物質條件地提升,還要看看農村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得怎么樣。所以對領導干部實行離任文化審查、核算和監督,對鄉村文化的繼承與創新,對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是非常有必要的。
三、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領導干部離任審計之困難
(一)觀念上不夠重視
不夠重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領導干部在實際工作中往往還是受傳統政績觀影響,更加重視經濟的發展,而不是環境的保護,文化的繼承等;另一方面是在審計部門的審計工作中往往也是更加注意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而很少涉及其他領域的審計。這樣就會導致離任審計往往流于形式,卻沒有起到實質性的作用。
(二)執行力不足
這主要源于以下兩個方面:首先是審計人員的知識儲備不夠,專業知識比較單一,很少有復合型人才。而要對領導干部實行全方位的審計,就必須具備綜合性知識和技能。其次是相關經驗的缺乏。目前國家在自然資源資產、環境責任和文化等方面對領導干部進行離任審計的工作并沒有整體規劃、任務安排,更多的是分散的、自發的研究,統計部門、地方、高校科研機構都在探索,國外也沒有比較先進完整的做法。這樣就會出現審計方向不明朗、審計路徑不清楚,審計指標不統一等情況,給執行過程帶來很大的困難。
(三)結果上的滯后性
這里的“滯后性”包含兩層含義:一是程序上的滯后性。理論上來說領導干部離任時,應堅持“先審計后離任”,然而在具體的操作大多都是人事部門先向離任對象發出任命文件然后再向審計部門下發離任審計建議書,也就是“先離任后審計”。這種“馬后炮”式的逆程序作法,不僅削弱了其時效性,而且也削弱了其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作用;二是被審計事項結果顯現的滯后性。不管是自然資源浪費與否、環境質量破壞與否、傳統文化遺失與否,對這些領域進行離任審計往往涉及范圍廣、系統性強、任務重、時間跨度大,所以審計結果難免會出現滯后性。
四、對新型城鎮化背景下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的建議
(一)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的重視程度要提升
首先是要提升領導干部自身對離任審計的重視,這一方面需要加大離任審計的宣傳力度,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的離任審計意識,增強全局觀念和宏觀意識;另一方面也需要讓領導干部面對離任審計有壓力,這就要將離任審計的結果納入到對其的考核之中,再根據考核成績決定去留。其次是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要加強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工作的重視,既不能抱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走形式,也不能畏于權力,不敢開展工作,發現問題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
(二)審計隊伍建設要加強
首先是要培養“全能型”的審計人員,他們的專業知識不能僅僅局限于審計專業或財務專業,而是要針對環境領域,文化領域等培養同時具備這些領域的專業知識和審計知識的綜合性人才。其次是要加強試點工作,交流先進經驗,在全新的離任審計工作中各地能做到“求同存異”,即既具有相同領域的硬性指標,又能根據當地具體情況提出彈性指標。
(三)離任審計要“領跑”
在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工作中本身就存在信息不對稱現象,審計部門很難找到關鍵信息,再加上離任審計工作的復雜性和廣延性,所以常常出現審計結果滯后,起不到真正的監督和參考作用。針這就需要前置離任審計工作,將任前審計和任中審與離任審計相結合,針對每個領導干部都建立一個相應的審計資料庫,審計部門應對領導干部進行定期審計,將審計結果放入資料庫,以便在離任審計時加快審計速度。
推薦期刊:《財貿經濟》是綜合財貿經濟各學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中央級核心刊物,由中國社會科學院主管、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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