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報考前提①電子商務專業專科結業生可間接報考本專業;②高檔教育自學測驗中英合作金融辦理、商務辦理專業專科結業生報考本專業,在替代《數量方式(二)》、《商法(二)》課程后,須加考《經濟法概論》、《高檔數學》使總學分不少于70學分;③計較機及消息類專業專科以上結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經濟學(二)》、《電子商務概論》課程;④經濟辦理類專業專科以上結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網頁設想與制造》、《電子商務概論》課程;⑤其它專業專科以上結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經濟學(二)》、《網頁設想與制造》、《電子商務概論》課程。
(2)部門課程的替代①取得高檔教育自學測驗《數量方式》、《商法》課程及格成就的考生報考本專業,其成就可響應替代本專業測驗打算中《數量方式(二)》、《商法(二)》。②加入全國電子商務高級職業證書課程測驗的考生,其課程及格成就能夠替代本專業測驗打算中不異課程(帶“”號者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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