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流程圖示:
個人申請—→單位審核—→主管部門審核(審批)—→評委會受理
申報流程說明:
(一)個人申請。個人按相關規定(初定政策、評審條件及評委會申報要求等)填寫提交評審申報表(初定職稱的填寫大中專生初定表),同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報單位審核。
(二)單位審核。單位對申報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相關佐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等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蓋章)。
(三)主管部門審核(審批)。“主管部門”指與單位有隸屬關系的市行業主管部門(協會)、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對申報人人事檔案進行管理的人事代理機構等。
1.初級職稱。初級職稱(含初定)由主管部門審批。
2.中高級職稱。主管部門對單位上報的材料審核并簽署意見(蓋章)。
(四)評委會受理。評委會管理機構負責受理、匯總申報材料,并按規定的程序辦理評審(中轉)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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